1月22日消息:日前记者从司法部获悉,今后公证处选用公证员将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中录用。
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今后国家不再举行全国公证员统一考试。凡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司法部规定的公证员任职条件,在公证处实习一年期满,经过岗前培训和业务考核合格的,由司法部统一授予公证员执业证书。此举是为进一步提高公证员队伍素质,从而建设一支高素质公证专业队伍。
司法部律师公证司负责人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提高公证员素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他告诉记者,我国最初建立公证制度时,公证员是作为国家行政人员录用的,而没有过多地考虑公证行业职业特点。而公证制度是与财产制度、市场信用制度相关联的,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公民个人财产比较少,社会处于计划经济,因此,公证作用发挥不明显,公证员录用时对学历要求也不严格。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信用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证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公证员的学历、职业操守、品行等要求也越来越高。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至目前,我国组织了四次全国公证员考试,前三次的报考条件中学历要求必须是法学专科以上,2000年举行的第四次公证员考试就已将报考条件提高为本科以上学历。目前我国共有3192家公证机构,注册公证员近1.3万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6.2%,本科以上学历占21.2%。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提高公证员队伍素质,司法部从去年开始已组织三批公证员到国外培训,今后类似培训将会更多。他向记者透露,《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久也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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