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启动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集中组织高职院校中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同时为培训合格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并为他们组织专门的求职招聘活动,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新疆要求各地按照“瞄准市场需求,提升职业能力,转换择业观念,加强就业服务”的要求,集中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资源,强化职业资格培训,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就业创造条件。据了解,此次培训的重点是目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村生源应届高职院校毕业生。
据悉,此次培训将结合高职院校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相近职业的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职院校学生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3年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培训经历的证明,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优先安排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职院校学生参加鉴定。自治区要求各高职院校发挥专业和师资优势,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并结合学生的就业意向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性培训。
自治区要求高职院校和承担职业培训任务的教育机构,要将职业指导作为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介绍求职方法和技巧。同时要积极收集就业信息,集中提供就业服务,提高就业率。要主动加强与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联系,组织学生参加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求职招聘活动。除此之外,自治区还要求培训机构积极与高职院校协商合作,创造条件,对准备创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以及后续扶持“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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