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文,要求各市、县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职教为杠杆,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自治区政府确定,到2005年,中职年招生数增加到20万人,学历教育在校生达到60万人,自治区将重点建设好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各县也要按标准建成1所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此同时,还要大力扩大高职教育规模,到“十五”末高职学校达到25所左右,在校生达到10万人,其中自治区将重点建设5所示范性高职学校。此外,还要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决定每年培训企业职工40万人次。在继续完善、建设好现有的1.2万所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基础上,重点建设200所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每年培训农民要达到650万人次。
为实现上述目标,自治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发展职教的措施,其中主要包括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职教投入,自治区每年将根据财力情况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奖励、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较好的市、县。各级政府要把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的15%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已经“普九”的地方要不低于20%。各级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从中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建设经费。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1.5%至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此外,各级政府还要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民办职业学校,鼓励国(境)外来广西举办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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