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一个关于技工教育的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全国技工教育事业描绘发展蓝图。
规划系统阐述了“十三五”时期技工教育事业发展的4条基本原则、6大发展目标、10项主要指标、若干重点举措,明确提出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形成办学规模适合市场需求,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办学过程,教学改革实现工学结合,实习实训与工作岗位紧密衔接,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健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规划提出了六大发展目标。在优化布局方面,重点是统筹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技工院校结构,大力发展技师学院,支持行业企业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发展,稳定学制教育规模。在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方面,重点是明确技工教育必须服务就业创业、服务技能人才发展、服务脱贫攻坚、强化国际合作交流等要求。在规范管理方面,主要从规范技工院校内部管理、学制、学籍、资助和督导评估等方面提出要求。在提高质量方面,重点是加强专业建设、教材建设、科研教研、师资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在增强特色方面,重点是坚持校企合作、高端培养、标准化发展等特色。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主要从政策、资金、项目、宣传等方面,引导各地、各行业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支持。
规划主要创新点有:一是首次明确提出技工教育10项主要发展指标;二是从技工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同纬度,提出六大发展目标,并相应地提出具体措施;三是提出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院校重点教学内容,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四是强调增强技工院校主管主办单位对技工教育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强调人社部门在落实规划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五是坚持高端引领,提出大力发展技师学院、实施技工教育高端引领计划,着力培养大国工匠;六是首次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七是明确技工院校比照同层次职业院校标准落实经费;八是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分别对脱贫攻坚、国际交流合作、教材建设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九是更加注重规范办学、规范管理,首次从五个方面系统地提出规范性要求;十是更加注重基础工作,对招生、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等方面提出要求。
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545所,其中,技师学院434所,在校生322万人,就业率达到97.4%,骨干院校就业率达到100%,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量达50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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