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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禁止中职校异地办分校
2017-05-11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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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就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下发通知,严禁中职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职部)以任何名义设立全日制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异地分校,严禁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严禁同一所学校以不同校名同时申报同一层次不同类别的中职教育招生资格。

  福建强调,对于尚未达标的中职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大投入,加强资源整合,确保2018年可以实现达标的,可暂时保留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2018年以后仍无法实现达标的,将停止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于没有符合招生条件中职学校的县(市),应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作用,保留县级职教中心主体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福建明确,高职院校原则上逐步退出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对于2016年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且今年确需继续招生的高职院校,须经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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