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短缺”是困扰我国中小学的一大实际问题。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已经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作为今后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方针,因此“拓宽筹资渠道,增加教育经费”,不仅是解决“当前教育经费相当短缺”的现实问题,而且是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之一。
一、“教育经费短缺”的现状及其成因
“教育经费短缺”是指“教育经费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教育的实际需求”。这里,既有宏观层次上,教育系统内部与教育系统外部的比较;也有微观层次上,教育系统内部局部与整体、局部与局部的比较。“判断教育经费短缺的依据”主要应从教职工的“工资”与“办学条件”这两个方面作宏观与微观的比较。以“办学条件”为例,巨大的地区、城乡差距尚有扩大的趋势。仅以普通中学预算内“生均经费”为例,1988年北京为414.01元,贵州仅为141.58元,两者比值为2.92;1989年,对应比值为4.04;1990年,对应比值达4.14。两地小学“生均经费”的比值,1988年为3.76,1989年为3.81,1990年则达到3.87。
在城乡差距方面,以1991年的抽样调查为例,我国农村小学预算内“生均事业费”为82.94元,比全国城乡105元的平均水平低20%左右;“生均公用经费”为9.21元,比全国城乡平均水平14.93元低40%左右。这几年,这些差距还在扩大。
据有关专家分析,我国基础教育是用占世界0.78%的教育经费培养着占世界19.81%的中小学生,基础教育“生均投入”只有世界水平的二十五分之一。据测算,到2000年7--12周岁小学适龄人口约1.4亿人,比1987年1.15亿人增加近21.7%,国家预算内义务教育投资需800--1000亿元。加上总教育投资地于向高等教育倾斜,对中小学教育历史性投入不足。单就义务教育投资来,教育事业费与基建投资比例也不协调。基建投资不到2%,1500多万平方米的危房急待修建;其中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现象严重,1993年达82.81%,小学将近90%,全国75%的中学和90%的小学未能按要求配齐仪器设备,许多地区连起码的教学条件都保证不了。教费如此短缺,已带来严重后果。它导致教学手段滞后,教师流失现象加剧,学生辍学人数增加,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必须尽快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迅速加以缓解。否则,难以保证现有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最基本需要,更谈不上达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那么,“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政府投入教育的经费虽想尽力改善,但因受经济发展的制约仍是“总量不足”。国内统计的数字,1993年教育经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2.7%,仅比上一年增加了0.3%。如果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以及不断出台的各种政策性补贴,教育经费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是下降的。
其次,筹资渠道较少而且不畅,筹资数量匮乏。也是造成“教育经费短缺”的重要原因。采劝生均定额包干”的拨款办法,往往因经济处于低谷时经费不足不能到位;构办企业在不少地区,尚未形成规模效益;本来就很少的教育集资,还往往被挤点、挪作他用等等,都给教育筹资带来障碍。
再次,有限的教育经费配置较差,教育投资的效益较低,也是造成“教育经费短缺”不可忽视的原因。一边学校经费不足,一边是不少学校水、电浪费,桌椅损坏严重;一边是危房险墙,一边是不少学校宁可出租出借教室,也不愿多招学生;一边是学校投入逐年增长,一边是鱼龙混杂、良莠平分,人财物不能优化组合……目前,全国中小学教职工超编66万多人,若以人均支出200元/月算,每年需多支出人头费13亿多元。教育的投入,未能取得相应的教育效益,“实际产出小于应有产出”的现象比比皆是,进一步加剧了“教育经费短缺”的现状。
二、解决“教育经费短缺”的意义与原则
既然“中小学教育经费短缺”的现状如此严重,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已十分清楚,那么要不要解决?按什么原则解决?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一)真正明确意义。
我国中小学教育是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培养各类人才的基矗缓解中小学“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那样:“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问题,理论与法律上已十分明确。可是,实际上若干地方教育的战略地位并没有真正落实。人们常说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其实,有些地方只有办教育时才穷。据报载,仅1992年全国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耗资就突破1000亿元大关。而我国一年的教育经费只在500亿元左右,公款吃喝玩乐,一年就花掉两年的教育经费,怎么能说穷呢?可见,并非所有教育经费紧缺的地方都是财政困难,而是有钱不往教育上花。
(二)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则:缓解“教育经费短缺”意义重大,“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迫在眉睫,但决不能乱集资、乱收费,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规范筹资行为,合理使用筹集到的经费。
1、政府责任原则。中小学教育是国家的事业,国家是义务教育经费的主体,增加教育投入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2、依法筹资原则。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筹集,必须通过立法和政策倾斜,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才能保证筹资渠道畅通,经费来源稳定,逐步达到“超前增长机制的形成”。
3、社会互助原则。由于地区、校际之间现存的条件不同,只有通过强有力的社会性互助,才能有效地抑制微观层次上各单位日益扩大的差距,发动社会的方方面面乃至个人,发挥对教育“扶危济困”的作用。
4、自找出路原则。作为中小学校本身,不能“等、靠、要”,完全依赖“政府拨款”,只求“社会资助”,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搞好校园经济,开源节流。
5、有效配置原则。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从教育经费的投入与支出两个方面,讲求合理配置,以便使本来就很少的教育投入合理安排,发挥最大的办学效益。
三、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现行选择
依据上述原则,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缓解“中小学教育短缺”困境的现行选择主要应是:
第一,主渠道要确保“三个增长”。
国家要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八五”期间各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全国平均不低于15%。确保《教育法》中规定的“三个增长”,即“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二,支道要发挥“六策”作用
除了以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还要采劝其他多种筹措教育经费为”的体制,充分发挥支渠道筹资“六策”作用。
“六策”指:
1、税:城乡教育费附加等的征税;
2、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
3、产:校办产业的部分得润;
4、集:社会捐资集资;
5、基:设立教育发展互助投资基金;
6、融: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等。
限于篇幅,我们不逐一展开筹资“六策”的具体运用,但是有一点必须指出,每项筹资措施都具有自身特点,其作用的“力点”也有所不同,必须因时因地寻找他们的“结合部”,综合运用,才能收到良好效果。筹资“六策”的实质,是扩大资金来源,无论来自国内,还是国外,都要积极争取,从被动的”给予”,转变为主动的调节。例如,城乡教育费附加是发展基础教育、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一种税收,但美中不足的是会产生“马太效应”(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收得越少。能否将经济发达地区教育费附加的一部分上升为“中央税”的形式。转入教育发展互助投资基金,以调节其苦乐不均的状况。因为,发达地区的人才资源主要来自国家和其他地区的培养,有责任承担一部分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费用。再如,过去向农民“随交公粮征收”教育费附加,可因市场放开,出现了“征收难”的危机,仅1992年全国应征收110亿元,实际只征到50多亿,必须制定有关法规,从税制的角度加以确保。“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如何付诸实践,开办“教育银行”可渭选择“良方”,同时,可以将“设立教育发展互助投资基金”加以“结合”,这就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认识“人民教育人民办”的本质提供了新的视角。二者的结合,加之“基金”运用由“滴香油式”改为“翻烧饼原则”,集全省、全国之力提高资助强度,分期分批帮助“特困户”比较彻底地缓解“教育经费短缺”的困难。全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对西藏教育的援助。无数城乡“手拉手”学校的互助。各省对老、少、边、穷教育的支持,贫困地区“希望小学”的创办等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带来的益变化。另外,建议对“高消费”加征教育税。为什么不能把“浑金如土,穷奢极欲”的不良消费引向步履维艰的中小学教育?对购买高档小轿车、消费品与豪华住宅,举办高档宴席与旅游等征收教育税,既利于增加了全省农民首家私立高中??乐清七里港高级中学。并多次追加投入达90多万元。至于便利山区儿童就近和学的私立小学、私立特长班也很受欢迎。温州私立聋哑学校4所,学生357名,已占全市聋校学生总数的38.6%;还有私立盲童学校1所,在校生20人,填补了该市盲童教育的空白。该市每年2万多名小学毕业生和5万名左右的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社会团体和私人办学为他们提供了学习文化和技术的机会,也为一部分离退休教师、干部和科研人员提供了发挥“智力余热”的机会。事实有,提倡多元办学体制,拓宽了教育投入的渠道,促进了教育结构的调整,延伸了教育链条,加快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
第三,依法筹资,违法必究。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正式颁布施行的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三部教育法律。我们必须严格依法筹措教育经费,按照政府许可的范围规范筹资行为,决不许违反政府法规乱收费;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处,甚至追究刑事。是解决”教育经费短缺“的法律保证。例如,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上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事情何止千百件,可受到惩处的人,尤其是少数“贪官”,就相距甚远。这方面执法不严,弱化了教育经费的依法筹措的力度。
第四,有效配置教育经费,大力提高办学效益。
我们要利用经济杠杆,有效地配置教育经遇。美、日、英、法等国,政府就运用“投资机制”来调节学科的发展,奖励办学较好的学校,不搞一碗水端水。须知,教育经济杠杆的摆动,唤醒的不仅是学校的物质欲望,而且具有极大的精神激励功能与声望效应。良性的经费投入机制应该引导校长、教师把积极性放在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并以高质量获得政府、社会和家长的经费投入。适当多收学生,增加学校收入;减少教师人数,提高师均收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各方赞助等,这才是积极意义上的“校园经济”。
改革校园内部管理制度,改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式”的分配办法,建立科学可行的评估制度,减少教师的流失,稳定教师队伍,才能提高教育投资的实际产出效益。学校在扩大“开源”渠道的同时,更应注重“节流”,如减少留级生,减少财物浪费,根据教师特长安排合适工作,精减富余人员,不乱引讲“无用”的教师等。另外,大至各类教育学校的布局,小至一校内部教学设施的安排与利用等,必须统筹考虑,避免短期行为、重复建设,讲究有限教育经费支出的合理配置,才能真正优化办学效益。当然,宏观上配置教育经费,不能离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要依据经济实力,因地制宜。江苏省从1993年起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创建一流的中小学设施;同年年底在经济基础较差的苏北地区,启动“教育促小康工程”,分别不同情况,解决不同层次上的“教育经费短缺”困难,就是求实创新的“举措”。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再一次明确指出:“振兴科技和繁荣经济,必须坚持教育为本”,“重点是普及义务教育”,要“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由此看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解决“中小学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既是宏观战略上的“长久之计”,也是微观战术上的“当务之急”。“再难不能难了教育,再苦不能苦了孩子。”让我们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全力以赴地尽快解决困扰教育发展的这一难题。真正摆脱困境,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小学教育”的崭新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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