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在办理省政协有关“一费制”的提案时透露,拟将全省小学杂费标准提高51元/学期,初中提高71元/学期;在课本资料标准方面,小学1-3年级也拟增加25元/学期、4-6年拟增加40元/学期、初中拟增加60元/学期;此外,为了解决“一费制”只控制“收”,而规范不了“管”和忽视学校“用”的弊端,拟在中小学校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来改变这种“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而在源头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书杂费限价偏低不能用彩页教材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在这份名为《完善广东省中小学收费“一费制”》的提案中说,“一费制”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一费制”把教材费和杂费捆绑在一起,统一收取。这种书杂不分的做法,容易造成两费使用主体的错位,容易出现书杂混用,互侵互占的现象。
特别是“一费制”对“书杂费”最高限价定位偏低,教材基本是按黑白页面确定书价。然而,家长对黑白页面的教材有意见,学生也不喜欢使用,有的学校只好请家长自行购买相关教材,也有的家长自发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小孩重新购买彩页教材,造成了人力、物力极大的浪费。也有学校为了学生使用上彩页教材,而挪用杂费填补费用的缺口,甚至减少其他必需的开支。
此外,“一费制”只规范了“书杂费”或“学杂费”,这仅是教育收费中的很少一部分,真正的教育乱收费常常在现行的“书杂费”或“学杂费”以外,以其他冠冕堂皇的形式出现,如“捐资办学费”、“补课费”等,这些才是教育乱收费的大头。因此,“一费制”的实行只控制了“收”,而规范不了“管”、也忽视了学校的“用”,引起了基层极大的困惑。
提高杂费资料费规范完善一费制
26日,就此提案提到的问题,广东省教育厅在给出办理意见时表示,“一费制”是新的改革,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其拟实施的方案主要有:
调整提高杂费标准
省教育厅认为,目前广东省大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主要是保教师工资,学校收取的杂费成为公用经费的主要来源,形成了财政保工资,杂费保运作的格局。随着广东省教育管理和教学手段现代化的推进,教育成本逐渐上升,一些费用项目成为经常性、必要的开支,有必要将这些项目纳入“一费制”的范围,适当提高“一费制”杂费的标准。为此,省教育厅拟将小学杂费标准提高51元/学期,初中提高71元/学期。
适当提高课本资料标准
据了解,广东省“一费制”测定课本资料费是以教育部要求使用的黑白版教材为依据,而这一依据,既没有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教育教材和必要的教辅资料的需要,也与课程改革等重大改革不衔接,因此原规定用于课本资料的标准(初中90元,小学50元)明显偏低,事实上课本资料费挤占了本已紧张的学校公用经费。
对此,省教育厅决定从2003年秋季起,全省中小学统一采用彩色版教材,并配备一定的必要的教辅资料,适当提高课本资料标准,确定具体提高标准为:小学1-3年级增加25元/学期、4-6年增加40元/学期、初中增加60元/学期。
建立家长委员会
随着教育和社会的发展,广东省中小学社会参与程度越来越高,中小学一些合理必要的费用,如托管费、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费等,具有一事一费的临时性、专用性和必须由学生个人承担等性质,因此不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无法纳入“一费制”,往往成为投诉热点。
为切实加强此类收费的管理,省教育厅建议在中小学校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对政府定价以外的收费一事一议,确保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的社会监督。
扩大收费开支范围
由于广东省部分地区老师队伍建设未能很好适应教学需要,长期存在代课教师工资由学校自筹解决的情况。同时,目前虽然教师工资已实行财政统发,但不少市县财力不足,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和班主任津贴等政策性补贴以及应缴教师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往往要学校自筹经费。
为此,省教育厅表示拟将扩大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的杂费开支,地方财政未能足额发放国家和省规定的补贴津贴的地区,允许从财政返拨的书杂费收入中提取10%用于发放政策性补贴津贴和代课教师工资,缴交社会保险费等;一类地区仍严格执行杂费收入要全都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