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一项深入全国部分省、直辖市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细致展开。由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6个督查组,对北京、云南、安徽等12个省、直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在20天的时间里,督查组共听取各类汇报186次,涉及54个市、县(区),检查和调研了21所大学、62所中学、60所小学,召开教师座谈会28次、学生家长和学生座谈会55次,调阅了各地有关治理工作和教育收费文件,抽查了一些学校的收费账簿。督查组成员认真和审慎的目光,为我们勾勒出一幅2004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全景画面。
扫描一: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调研发现,各地普遍采取了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清理工作,清理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从总体上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稳步推进,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得到较好落实,高校收费管理工作总体比较稳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2004年秋季,在被督查的12个省份中,有8个省份义务教育学校已经全面实行“一费制”。在制定“一费制”方案期间,各省份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城乡经济差别等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各类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一费制”工作。“一费制”的实施同时促进了各地政府对于教育投入责任的落实,12个省份中除广东省外,其他各省份都已经出台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对于群众关心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绝大多数学校认真执行。在被督查的12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执行的是2003年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一些省作了一些调整,执行情况较好,如安徽省将择校生比例从40%降到30%以下,并规定今后还要逐步降低。在规范高校收费管理方面,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院校的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后勤服务、毕业生就业等可能出现的收费环节及财务票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对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如陕西、甘肃两省对个别高校出现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清退了向学生多收取的费用。目前,各地标本兼治的制度和措施正在积极落实,各地相继出台文件,防止、纠正、惩戒侵蚀教育经费的行为,同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尤其是海南省决定,从2005年起,由省财政拿出1.5亿元,为全省140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杂费,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点评:在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被督查的12省、直辖市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政府高度重视。各省、直辖市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并公布举报电话,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投诉。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事实证明,在中央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教育战线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教育乱收费现象正逐步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
扫描二:教育收费须进一步规范
调研情况显示,“一费制”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地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然存在向学生收取校服费、教辅资料费、体检费、防疫费、保险费等现象,依然没有严格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管。
贫困地区教育最大的问题是地方财政对学校支持的能力有限,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成为困扰众多学校的一个大问题。在被督查的12个省、直辖市中,除了北京、黑龙江、云南等3个省、直辖市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高于杂费标准外,其他9个省、直辖市的预算内生均拨款标准都低于杂费标准。大部分省、直辖市存在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过低的问题。另外,有一些省、直辖市虽然制定了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但并没有落实到位。在甘肃、陕西两省的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中小学几乎没有公用经费,学校正常运转很困难,有的小学因交不起电费,不得不取消信息化教学。还有的学校不得不把教师的粉笔、墨水、纸张等办公用品都计算着用。虽然甘肃、陕西两省都没有出现新的工资拖欠,但公用经费不足和专项资金,如危房改造资金的短缺极大地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制约了这些地区教育的发展。不仅是基础教育,一些省属院校也同样存在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调查中,一些学校反映学生课本费价格偏高。从今年秋季开始实行的“一费制”政策,其收费标准是根据中小学课程改革前的课本定价制定的。课改后,教科书价格上涨,课本费价格偏高势必造成“一费制”收费总体偏高,从而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另外,教辅资料、代办费、服务性收费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高中也存在对择校生录取分数线过低、择校比例过大的问题;高校收费仍须严格规范;一些省、直辖市搭车收费、摊派收费的现象还未彻底制止,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在有些地方还很严重。
点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学校领导及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认识是深化治理工作的前提。部分学校出现乱收费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问题,有学校发展不平衡问题,也有各级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这一点在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更加突出。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条根本性和关键性措施,就是一定要解决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治理成果就难以巩固,治理工作就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必须在加大“治标”的同时,不断加大“治本”的力度,既要治理教育乱收费,又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同时,要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将其贯彻落实到位,从制度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
扫描三:形成治理长效机制
对于被督查的省、直辖市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均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2005年的治理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等方面。
督查组建议,要继续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在规章制度方面加强建设,抓紧制定并尽早出台对列入计划的教育收费规章制度;对已出台的政策规定,继续抓好落实工作。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规范高校收费的制度政策,严格规范高校的收费行为。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依法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努力确保“三个增长”。督促各级政府加强薄弱学校的改造,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督导部门也要组织力量,就本行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督察结果。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以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于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滥印滥发教辅资料问题,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摊派等重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检查。有重点地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进行专项审计。对违规违纪乱收费的典型案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点评: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坚持和完善“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保障,也是对学校收费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有效措施。对顶风违纪乱收费的案件一定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的乱收费事件,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就必须坚决查处,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追究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只有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收费,从严治教,规范管理,逐步走上依法治费的轨道,才能有效遏制乱收费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问题。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温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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