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教育厅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原有行政审批事项56项,现在仅保留了9项。这是江西省教育厅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之一。
江西省教育厅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规定,凡涉及教育行政执法,如行政审批、核准、审核的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密切关注的事项,如招生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收费等,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要向社会公开。
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同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坚决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明确了工作责任制,规定时限,限期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设立厅长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为群众解难释疑。从2003年到现在,教育厅共办理群众来信8074件,办理群众来访713人次。从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漆权厅长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共计1819件。
建立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督察制度,把督察工作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过程中,做到重大事项重点督察,重要批件专项督察,疑难问题跟踪督察,日常工作随时督察。
江西省教育厅还设立政务查询电子显示屏,在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设立了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为办事者提供方便;建立了江西教育网及众多子网,在江西教育网及各子网开设了“网上办事”、“厅长信箱”等政务公开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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