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中科院院士、物理化学家张存浩,近日在2002年中国科协学术年会的大会特邀报告中指出,我国部分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滑坡,在治理学术界的不正之风方面,应引进外国的先进经验。
张存浩说,当前学术界的不正之风有多种表现形式,首先是浮夸、浮躁,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表现,求量不求质,造成一部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的质量下降,有些是数据粗糙,经不起推敲,有些是一拆多用,滥竽充数;另一表现是欺诈行为,如程度不同地虚报论文篇数和等级,不正确引用他人成果,对自己的成果和论文不恰当地吹捧等。更有甚者,弄虚作假,包括剽窃、假造科研成果和篡改真实数据,为追求发表论文数量不择手段。还有的人利用作为评审人的机会,不正当地引用甚至盗用别人未发表的新概念、新方法,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第三是学术上缺乏民主,不允许学生或年轻人质疑,对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学者,这种学术霸道作风更值得警惕。
如何加强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张存浩指出,可以借鉴国外科学道德建设的经验,因为科学道德具有国际通行的规则。
近几年,国际上对于科学本身的伦理道德的讨论越来越多,如空间、通讯信息,特别是生命科学中的克隆、干细胞等问题,各国以及有关的国际组织都在制定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我国科学家应广泛参与国际上关于科学伦理道德的讨论,这有利于形成全球共识,拓宽科学研究的思路和视野。
此外,学术道德虽然依靠自律,但规则是前提。欧洲国家在学术道德建设方面,一是提倡良好的科研实践,二是反对科研不端行为。要求科学家要有社会责任感。保证科研成果的质量,强调科研中的原始记录不能涂改,并要认真保存50年以上;强调科学家对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提出质疑,提倡科学家对成果反思的科学精神;要求科学家如实承认别人的成就,善于同别人合作,包括同一课题组及国内、国际同行之间的合作;规定研究成果在正式发表后才能向媒体公布,以避免新闻炒作使成果失真或经受不起同行认可的成果抢先发表。
欧洲国家对科学不端行为,除以道德伦理给以约束外,对严重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还用法律来规范。在处理科学家个人道德行为问题时,不仅制定了相关条例,还将条例在很多方面同法律进行比照,尤其对认定的不端行为找出适用法律给予惩处。
对青年科技人员进行科学道德培训是欧洲一些国家采取的教育措施,如普遍要求资深科学家向年轻科技人员传授知识的同时,进行科学道德教育。法国农业科学院所属的绝大部分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年科技人员进行公开培训或实验室培训。德国则要求对青年科技人员讲授科学道德课。德国马普学会除规定青年科研人员工作前要先接受培训,学习何为科研不端行为,何为良好的科研实践,还以签约形式强化科学道德约束,要求在一些科研规范文件上签字,承担相应责任。
张存浩院士建议,我国在科学道德建设上,可先进行示范,率先垂范与规范引导相结合,老一代科技工作者要严以律己,发挥表率作用。青年科技工作者一方面要保持对新鲜事物的敏感性和在科学前沿创新的精神,另一方面必须不断增强对科学事业的严肃性和责任感。其次,力戒浮躁、浮夸,既要靠完善的机制,也要通过自律。第三要抵制和揭露科研中的不端行为,不光要有批评,还应有一些具体的处分措施。可参考国外个别谈话、写保证书、亮黄牌、亮红牌等做法,提高评价机制的透明度,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