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31日正式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公办、民办和成人高校中的全日制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新资助政策,非沪籍在沪就读学生中的贫困学生也可以同样享受这一政策。
据悉,上海进一步加大了帮困助学力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年度获奖学生数在国家规定的在校生3%的基础上,市属高校每年还将再增加2000人,资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年5000元。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在内的在校生,每生每年至少可得到助、奖学金1000元,获助两学年。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海岛学生还将获得平均每生每年3100元至4500元的资助。同时,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金”,用于奖励当年报考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专业奖励金”每年将奖励800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1600元至3000元。
此外,上海还设立了“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凡志愿服务西部1年以上,每生每年可获得奖励5000元,奖励年限最长为2年;志愿服务上海偏远农村学校5年以上的毕业生,每生可获得1万元的奖励金,按年均2000元逐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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