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等五厅局联合出台了《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解决补课乱收费、择校乱收费、违规招生转学、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现象。
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将公开曝光
记者了解到,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把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开学检查重点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并明确程序、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根据《实施意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全面监审,高校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要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因学费标准调整而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坚持并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大力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监控各地入学情况,所有中小学生的招生入学、转学、退学等工作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如实反映,做到人籍一致,实现学籍管理全覆盖、无死角。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80%。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各地要将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突出问题作为开学检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地实际,抓住教师节、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追责一起。
《实施意见》要求,要建立完善治理工作问责制,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