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英国提出的创意产业定义相观照,我国前几年提出的新闻传媒业的‘内容产业’实际上是创意产业的一部分。”但是,“当前的中国大众传媒对发展创意产业还是缺乏时代自觉的。”
来自复旦大学新闻系的童兵教授在10月28日下午的北京论坛“创意产业分论坛”上提出了这一观点。
摄影:冯昕
童兵教授认为,内容产业是个人或团队依据自己的创意,针对媒介市场的需求,以媒介适用内容为重点来开发与营销媒介产品、创造财富和文化价值的一种产业。报章杂志上的新闻作品、言论作品,广播、电视、新闻网络、手机中的新闻作品、言论作品、艺术作品,传媒策划的新闻活动及其衍生产品等,都属于内容产业之列。而以内容创新为特色的这一产业,正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论及中国大众传媒业的现状,童兵教授表示了他的担心,“和许多学者所批评的一样,当前的中国大众传媒对发展创意产业还是缺乏时代自觉的。从创意产业的休闲需求上来说,在内容层面上,中国传媒在创意和生产两方面都是不够的。”他进一步阐释说,过去长期存在的“千报一面少特色,上传下达少新闻,舆论一律少监督,高调自赏少知音”的状况虽有所改变,但尚未根绝。从表现手法看,一点论、绝对化、单向传递、生硬说教,令人难以接受,趣味索然。在童教授看来,对新闻事件报道的策划也代替不了真正的内容产业创意。内容产业创意虽然也包括对一个具体新闻事件报道的创新性策划,对一个新闻人物的有特色的推介等,但是它是全局性的、战略性的、整体性的。
因此,他认为,对多数人的休闲需求来说,目前多数传媒是不适应的。就“内容产业”的层面看,它们一无创意,二无生产,如不认真改弦更张,在市场经济面前是没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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