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稿
■新中国60年,教育的最大成就是解决了世界上最大人口的读书问题,解决了“穷国办大教育”的难题,在城市和农村全面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同时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教育公平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的教育公平面临着新的课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教育资源的配置有待于进一步合理,弱势人群的教育需要得到进一步关注。
■继续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是中国从人力资源大国走向人力资源强国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任务,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容。
朱永新,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公平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话题。在西方,古希腊的柏拉图最早提出教育公平的思想,亚里士多德也提出要通过法律保证公民的教育权利。他们的教育理想,后来成为西方义务教育制度的滥觞。200多年前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明确了人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的相关法律,逐步开始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在中国,两千年前的孔子最早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思想,在康有为的《大同书》等著作中,对教育公平也曾经进行过相关的制度设计。但是,真正把这个理想变成行动,是新中国60年的教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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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教育公平的历史性跨越
教育公平的问题,始终是任何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教育价值取向的风向标。新中国60年,教育公平的问题也始终伴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受到关注,成为新中国教育的一个主旋律。
1949年以前,教育基本上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劳动人民根本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体现了新中国重视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基本价值。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了教育为人民服务的目的,强调教育要向工农兵开门,为培养国家建设人才服务。
针对当时全国85%以上人口是文盲以及城乡教育差距极大的现状,刚刚成立的共和国推出了以实现教育普及为主要目标的措施,如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在工业区和农村增办初级学校、在中等以上学校中设置人民助学金、开展扫盲运动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了推进教育公平,为共和国建设培养人才,1958年,国家又提出了“两条腿走路”与“两种教育制度”,主张全日制正规学校与半工(农)半读学校并驾齐驱。刘少奇认为,这样的制度“既符合当时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也能在人多国穷的条件下尽可能地扩大工农群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普及的速度迅速加快。
粉碎“四人帮”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2003年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8年城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教育公平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成功地解决了“穷国办大教育”的难题,所有的人都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逐步从一个人口大国走向人力资源大国。我们以全世界3%的教育经费,支撑起占世界20%人口的教育,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据2009年全国各级普通学校基本情况的统计,中国在校学生为23399.55万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0331.51万人,初中在校生5584.97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4576.07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907万人。中国在校学生的人数远远超过许多国家全国人口的总和。中国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从1949年的25%增长到2008年的99.54%。到2008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38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7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9.1%,“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3%。
建立并管理如此庞大的教育体系,中国走的是一条其他国家所没有走过的特别的道路,这也是一条不断推进和探索教育公平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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