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交流材料之二
强化政府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河北省石家庄市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以实施教育提升工程为载体,以创新发展模式为先导,强化制度保障,统筹城乡资源,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加大政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落实“三个优先”;切实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2009—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累计达93.27亿元,并实现了“三个增长”;坚持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差距。“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资金7.39亿元,实施了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初中改造等工程,建成标准化学校370所。加大对县级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力度,评估结果作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创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发展模式
一是在城区推行“一托二”联合校模式。1所优质校与2所薄弱校结成办学共同体,共享教育资源。目前,全市已组成38个小学联合体、15个初中联合体,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深化提高、区域推进”。
二是在农村实施“学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以2—4个乡(镇)或覆盖人口不低于3万人为单位设置一个学区,全市222个乡镇规划为172个学区。以学区为单位,调整中小学布局,全市共撤并中小学1056所。
三是城乡结对互助。市内各区都选择一个薄弱县开展结对帮扶,在教育教学、师资培训、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互帮共赢。目前,全市已有395所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结成互助对子。
四是强力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按照“深山区小学生以学区为中心就近集中,初中生向县城集中,高中生按报考志愿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的原则,在6个山区县新建6所城区寄宿制初中,新建、改扩建50所中心乡镇寄宿制小学,使深山区学生全部免费安置到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就读。目前,各项建设项目正全力推进,首批深山区学生有望在暑假后实现集中就读。
五是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一律与市民子女同等对待。
三、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的政策措施
一是均衡配置物化资源。近5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7.39亿元,新建和维修校舍93.5万平方米,改造危房5.6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点改造农村基础薄弱校,全市已开工项目981个,开工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
二是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凡50岁以下男教师和45岁以下女教师,在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6年的,按照隶属关系在区域内进行交流,交流时限3年以上,年交流比例为10%。
三是均衡配置生源。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比例均衡分配,分配生比例由2008年的60%提高到2010年的80%,引导义务教育阶段生源均衡分配。
四、着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
全市每年投入教师培训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大规模、多层次的“三支队伍”培训活动,先后在清华等著名高校举办了高级研修班,培训城乡中小学骨干校长600多名。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农村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培训活动,年参训人数达万人以上。
通过实施一系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举措,缩小了区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差距,有效化解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今后,我市将积极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各项措施,争取到2012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15年实现基本均衡,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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