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交流材料之五
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
江苏省教育厅
作为省级教改的办事机构,江苏省教育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教改办、教育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努力协调各方,做好立法建议、规划设计、标准制定、争取投入、服务基层、督导检查和营造氛围。在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确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思路,努力做好四个统筹
我省在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纲要,进行教育改革顶层设计时,遵循教育规律,充分考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需求,充分考虑江苏教育发展的特点,充分考虑社会普遍关心的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把高等教育作为牵引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龙头,把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主要目标,把提高质量水平和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努力做好“四个统筹”。首先,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关系。发挥高等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有效衔接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级教育的改革发展。其次,统筹协调政府和社会各方,建立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寻求各部门的政策支持。第三,统筹协调区域教育改革。将江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置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大局中进行考量,在省内积极推动大学联盟,省外积极倡导并推进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发展,努力做到同类、同层次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资源共享。第四,统筹协调高教内部各项改革。我们设计了10个子项目作为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从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招生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等主要方面同时推进改革。
二、试点先行,全面推进试验区建设
我省确立了建设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总体目标任务,印发试验区建设方案,召开全省教育改革工作会和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会,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遴选确定试点高校,参与试点的学校占全省高校的1/3。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与高教综合改革形成互动效应。分解了改革的重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部门与单位。
目前江苏全面启动各项改革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按照国家、省纲要和教育部26号令规定,进一步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办学,完善全省高等教育的布局。我省继江南大学太湖学院第一家规范改制为民办高校后,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林业大学南方学院等都分别从母体学校迁出到市、县独立规范办学,这一举措不仅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而且优化了江苏高等教育布局,吸引了市、县政府和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更好地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是大力实施“五大工程”,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实施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从2010年起连续六年,每年投入10亿元,集中打造优势学科、培育特色学科。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工程,第一批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面向海内外选聘了20名特聘教授,第二批选聘人数将增至50人。实施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和研究生创新培养工程,每年投入3亿多元,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升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水平,推进共建共享。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大力加强科学研究,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省高校近年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近2000项,其中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26项,占全省总量的一半以上。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11个。实施国际合作交流工程,借鉴世界先进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支持东南大学和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在苏州合作举办国际研究院,支持昆山市与美国杜克大学合作申办昆山杜克大学,促进西交利物浦大学启动研究生层次教育,去年省政府设立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目前到江苏留学的外国学生规模以年均13%的速度递增。三是加强部省和省部(局)共建,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服务行业发展。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和河海大学,与气象局共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南京中医药大学,与粮食局共建南京财经大学,与审计署、财政部、教育部共建南京审计学院,与中残联共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四是建立大学毕业生评价公报制度,指导高等教育专业教学改革。大学生招就服务中心联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省高校大学生毕业就业和用人单位评价汇编公报,为各高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制定、专业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和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等提供指导。
通过开展综合改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政府对教育更加重视了,有关部门对教育更加支持了,各高校以改革促进发展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了。省财政厅主动提出要借鉴香港等地建设一流大学的先进经验,加大教育投入,一方面着力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今年将省属高校生均纯公用拨款经费从4800元提高到了5600元,明年将提高到7000元左右;另一方面,有重点安排重大专项。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也主动提出放权给高校,并指导、服务一批高校进行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