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以来,云南省平均降水量比多年同期减少207毫米,打破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少记录;同期气温与多年平均相比偏高了1.7℃,打破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记录。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在2010年5月底前,云南省大范围的有效降水天气过程稀少。
云南省遭遇的特大干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有关部委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我省,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并转达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群众的慰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抗旱救灾工作,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等领导同志对当前抗旱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省领导先后深入昆明、玉溪、曲靖等地调研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看望受灾群众,妥善安置了受灾群众生活,抗旱救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春节前夕,云南省政府紧急召开常务会议,分析旱情发展形势,对下一步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迅速召开了高校工委会议、厅党组会议,对做好新学期“抗旱保教”工作及时作出研究和部署。为确保学校春季学期如期开学,确保师生饮水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2月20日,省教育厅就全省教育系统“抗旱保教”工作作出紧急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抗旱救灾工作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一定要充分认识这场大旱可能带来的严峻形势,做好长期抗大旱的思想准备;要充分认识这场旱灾影响的严重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切实提高抗旱救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抗旱救灾保校园稳定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动员一切力量和资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打好这场抗大旱、保民生、促稳定的攻坚战。
新学期开学在即,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迅即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抗旱保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足够力量,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从财力、物力、技术指导等方面为抗旱保教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有力的支持,确保新学期每一所学校的饮水问题得到保障。决不能因为饮水困难而出现学生辍学,决不能因为饮水困难而影响“普九”的巩固和提高,决不能因为饮水困难而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
二是认真做好缺水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科学合理的供水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抗旱保教意识,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做好饮水安全排查工作,提前制定科学合理的抗旱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情况紧急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抗旱保教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在新学期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针对用水各环节组织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认真查找饮水安全隐患,加强灾情动态监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超前谋划,提前准备,继续派出灾情核查组,逐乡、逐校核查灾情,确保一校不漏、一人不掉,尤其是山区乡镇、农村寄宿制学校等师生集中、用水量大而又缺水的地方,在摸清水源、算清水帐、弄清水量的基础上,根据师生每人每天的节约用水量,帮助学校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用水计划和应急预案,做到一校一策。在旱情特别严重的地方,要以校为单位进一步细化供用水计划,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要把供用水方案从今年5月底倒排计划,每一个存在供水用水困难的学校都要建立台帐随时跟踪,并及早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寻求帮助、支持和解决。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饮水,把确保灾区师生能喝上水、喝上干净水作为当前抗旱保教的首要任务。统筹做好用水计划,提出供用水方案,切实把解决师生安全饮水放在首位。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要合理整合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采取蓄、引、抽、提、拉、截流等多种措施,加强应急抗旱备用水源建设,着力保障学校用水,确保新学期师生的饮用水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用水供给,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如期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民政、消防、水利、卫生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为紧急时刻人工送运水作准备,必要时动员组织全体师生、甚至所在地群众参与送运水,群策群力解决饮水困难,保证有水可拉、有水可运、有水可抽、有水可用。加强疫情防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敦促、指导、帮助学校切实做好水源卫生预防控制工作,完善防控预案,建立健全包干责任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对重大病虫害的重发区域严防死守。适时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及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大旱期间流行疾病蔓延的防控。
四是加强节约用水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学校组织春游等校外集体活动,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实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气象部门的分析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立天气预报栏,有针对性地对全校师生进行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要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倡导学校师生节约用水。各级各类学校要有循环用水的措施和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区万无一失。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和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当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每天开展校园安全巡视检查,特别注意检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除险加固,坚决杜绝校园内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要严格落实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严防失火。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火场一线扑火,严禁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扑救森林火灾。
五是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转变作风,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灾区、深入师生中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防大灾、抗大旱、保民生,指导、帮助、支持抗旱保教工作,努力夺取抗旱救灾的全面胜利。
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旱情信息的及时处置、传递以及灾情的收集、统计、核实与上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在妥善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安全的同时,要做到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对于因忽视预防、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学校领导,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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