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开始,国家教育部门要求中小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然而,据2011年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四年级和初二的校园体育课及体育活动不足率分别高达56.5%、76%;而另一项调查显示,只有22%的小学、初中和13%的高中能够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在调研过程中,政协委员也发现,即使是硬件条件还不错的学校,对于体育课程的设置也是能简则简,能免则免,尽量让学生远离风险较大的体育锻炼项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学校顾虑重重?
课间把孩子“圈养”在教室
在教室里闷坐了一天的小超很盼望体育课的到来,“难得有时间出去活动一下”,但他对体育课的评价却是“总是跑步,很枯燥,没什么意思”。一方面跑步是体育中考项目,要勤加练习,另一方面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单杠、双杠、跳远等容易产生运动损伤的“危险”项目渐渐从体育课中消失。
“青少年体质状况下滑后,体育锻炼就更容易受伤,因害怕学生受伤而引发纠纷,体育教学的内容就更加单一,这样使学生失去了体育锻炼的兴趣,造成恶性循环。”宋靖霞委员一针见血。
在调研中,委员们也发现,不少学校领导主观上也不愿意让孩子们课间撒欢儿,安全问题是学校开展体育运动“慎之又慎”的原因之一,使得课间不让孩子们离开教室,把学生“圈养”起来了。甚至有的学校出于安全考虑,课间、午休时间都不让学生出教室活动,统一趴在课桌上休息。
学校的保护举措其实也是无奈之举。2013年6月底,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校园足球受伤案件,学生李某因在体育课上踢球受伤,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索赔59万元。原来,2012年11月一天下午,海淀区某学校安排初三年级两个班级比赛足球,比赛过程中,李某因踢足球摔倒身体严重受伤,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住院治疗共16天。李某的伤情虽经医院治疗,但受伤后遗症却非常严重。
李某的家长认为,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在学校安排的足球比赛过程中身体遭到伤害,学校作为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和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陪护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9万余元。最终法院判罚学校赔付23856元,另外还有2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孩子在校园锻炼时出了事,家长首先都是把责任推给学校,说不清。”一位区教委的工作人员说,许多校长就像个大家长,方方面面都需要操心,体育课又是容易惹麻烦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的后果是孩子们在课间都被“禁足”,就更别指望下学后,孩子们还能在操场上跑跑。
为了避免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因碰撞、方法不当等引起所谓的“安全事故”,有的学校不仅课间禁止学生体育活动,体育课也是浮皮潦草,限于简单活动身子骨儿,不按教学大纲进行一些有难度、需要费力气的项目教学,甚至擅自取消了一些运动项目的教学,“这在小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家长的过度保护,学校的过度防御,造成学生锻炼机会越来越少。
体育伤害责任认定无法可依
缺乏体育锻炼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体质逐年下降。截至2013年,我国青少年肥胖率比2000年增长近50%,近视率从20%增长到31%。肥胖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青少年健康的一大顽症。本市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体检合格的大学生士兵仅占40%多,视力和体重问题成为应征大学生被淘汰的首要原因。
家长其实也很矛盾,孩子们想放学后撒欢儿玩,却实在没有放心的地方可去。“在学校锻炼不放心,只能自己带孩子锻炼”已经成为了不少家庭的无奈之举。家住清河的张先生没少为正在上小学的儿子身体锻炼发愁。学校课间不让出教室,操场跑跑要处分,放学后路上车多人多,不敢让孩子跑,自从附近小区内传出有人抱走孩子后,更不敢让孩子单独到小区玩。后来比较了几个运动项目,足球培训,怕受雾霾天气影响;去游泳馆,担心水质有问题。最终,只好选择了跆拳道班,把孩子关在屋里运动总放心了。
张先生算了一笔账,孩子每天到道馆学习不限时,平均每月下来400元,大概每天20元。20元看两小时孩子,让孩子撒欢儿玩。现在他每天等儿子放学,就带他去附近的跆拳道馆学功夫,两年下来的学费要近万元。“学校一个老师带那么多学生哪顾得过来,还是自己看着放心。”张先生的话道出了很多家长的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