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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上报06年度高校博士点科研基金课题总结
2009-12-23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关于上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09]26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完成的2006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正常资助和联合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09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Word模板2009版(以下简称《工作总结》),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评审意见。为了便于统计管理, 各学校应将本校全部《工作总结》Word模板的数据导入《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系统(高校版)》,并制作上报数据。请务必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每个资助项目《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同时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已完成课题情况表》。另外,请将制作的《工作总结》上报数据上传至服务器 ftp://211.68.23.71(用户名:fundup,口令:62514684)。

  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通知,在研课题结题时,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请各课题承担人于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

  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06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或申请延期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科技处(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由“我”中心审批后备案。科技处(研究生院)同时上报加盖学校公章的《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未完成课题情况表》。

  联 系 人:刘昕民 葛勇勇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电子邮件: jijin@cutech.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 编:100080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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