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为“两个率先”服务,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江苏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全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实现“两基”后,率先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率先跨入大众化阶段,教育事业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同时也应当看到,我省教育改革有待深化,教育开放需要进一步扩大,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仍较艰巨,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二)教育事业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已进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省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最大的优势是教育优势,最重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源。进一步增强我省的综合竞争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两个率先”步伐,最关键的是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和率先意识,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教育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各项工作,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三)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为主要动力,以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重要支撑,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推动知识贡献、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为重要使命,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分类指导,以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新局面,为加快富民强省、推进“两个率先”作出贡献。
(四)奋斗目标。到2007年,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教育结构明显优化,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教育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度增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巩固,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前列,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
——办学条件和质量明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省7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标准,6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国家重点建设标准,普通高校全部达到国家教学水平评估合格标准。建设120个国家重点学科、150个省重点学科,争取20所高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先进行列。 ——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研究生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以开放多样、高标准高质量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发展需要。三、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五)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县级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省和市级政府对经济薄弱地区发展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扶持。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市和县级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省属本科高校实行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专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各高校要坚持科学定位、发挥优势、错位竞争、协调发展,努力形成自身特色。省有关部门原则上不举办中等专业学校。调整各类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六)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坚持义务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同时政府办好一批示范性高中、职业中学和幼儿园;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和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模式。支持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学校在不改变公办学校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或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转制回收资金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大力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完善普通高校民办学院和独立学院办学体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办学,着力培育几所在国内较有影响的民办高校。制定和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优惠扶持政策,在扶困助学等方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建立健全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七)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深化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改革,逐步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下放到高校。下放高校教师调配权,允许高校在编制范围内自主聘用教师。改革高校职员制度,建立管理人员职务职级系列,促进管理人员专业化。在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
(八)创新招生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办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公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学校适当挂钩的办法。结合实施自主命题和高中课程改革,加快改革高考制度,建立健全统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制度,逐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进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制试点。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政策优惠。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学生及时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服务,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