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电教馆、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三个课堂”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三个课堂”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电教馆组织制定了《江西省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现予印发并请参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改进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电教馆。
联系人:马立国 联系电话:0791-88517772
电子邮箱:mlg@jxdjg.gov.cn
附件:江西省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技术要求(试行).docx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pdf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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