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10年,固定互联网消费一直处于增长态势,2015年,移动超过固定成为主要的互联网接入手段。全球平均每人每天的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间达到86分钟,71%的互联网消费来自移动。随着新技术快速演进、新应用层出不穷,移动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离不开的新空间。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近几年移动互联网发展极不平衡,移动互联网安全威胁和风险日渐突出,并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传导渗透。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移动互联网发展还存在诸多短板,集中表现在这些方面:一是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二是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三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四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五是核心技术缺乏;六是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七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八是网络安全日渐突出;还有实体经济的互联网化程度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201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多项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笔者认为最核心的有三个方面:
一、推动移动互联网创新发展。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简化市场准入制度,具体是“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从原来的先申领许可再办理营业执照,改为先办营业执照,然后再进行许可登记。二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首先要全面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在城市地区深度覆盖、在农村地区逐步覆盖,特别是要在贫困地区优先覆盖。在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并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这一点基础电信运营商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并付诸行动。其次,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统筹推进标准制定、系统验证和商用部署。增强网络服务能力,简化电信资费结构,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提升服务性价比和用户体验。再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主要应在移动芯片、移动操作系统、智能传感器、位置服务四大领域取得突破,实现成果转化。最后,推动信息服务企业、电信企业、终端厂商、设备制造商、基础软硬件企业等上下游融合创新。
二、强化移动互联网驱动引领作用。《意见》提出,要激发信息经济活力,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在推动中小微互联网企业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创新发展的模式上,《意见》提出“以大带小”的融合协同和产业链集群的发展模式,即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积极支持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重点防范移动互联网安全风险。目前,利用伪基站、非法网站、恶意软件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非常猖獗,特别是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已从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扩展到网络账号密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实施攻击,形成了“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的黑色产业链。2016年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两项重要的法律原则,一是收集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目的必须明确并经用户的知情同意;二是个人对其信息的删除权(被遗忘权)和更正权制度。《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笔者建议,2017年要全面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基础性立法。
笔者认为,移动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定要处理好创新与法治的关系。互联网的创新一定是建立在合规有序与风险可控基础之上的创新,所有背离合规有序的“创新”都是违背基本规律的。(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王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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