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高中语文老师在线授课收费被举报为“有偿补课”而后辞职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讨论,《光明日报》等媒体相继发表评论文章。
从“在线老师收入超网红”到“公立老师在线有偿补课”,为何在线教育的老师收入问题频被质疑?公立老师进行在线授课到底是否应该获利?
看“在线授课”的短期收益与长期价值
2013年起,在线教育的逐步兴起,跨区域优质师资的流动加速,线上线下教学方式及内容的逐步打通,俨然已打破了传统教育不均衡的资源屏障。用户对于在线教育接受度的提升,以及国家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从用户需求端和产品应用端,都为老师提供了充分的发展与试错条件。那么老师进行在线教育是否能够获取相应收益呢?
首先,从法律角度而言,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通知,明确说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但线上有偿补课并未做明确禁止和说明。从这个角度上看,老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在线授课并获取收益,并未违反相关行政法规。
从用户角度来看,中国教育在线针对此次事件的调查显示,80.6%受访者支持老师在线授课,认为老师工资低,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授课,是正当劳动所得,无可厚非;同时公办教师作为真正的一线教师,通过在线教育的方式,能够让更多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反对的受访者占15.6%,认为教师在线授课挣钱,影响了“为人师表”的形象。
据了解,辞职的语文老师史金霞在线开设的课程属于人文素养课,包括阅读、写作、鉴赏,并不同于一般的应试内容,主要目的是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引导学生学会独立思考。一位上过课的家长反映这一类课程学校根本就没有,孩子上课的自愿度很高,而且费用合理。由此可见,一些老师进行在线辅导,能够拥有高回报,高人气,其本质是家长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渴望和需求,是用户自由判断与市场选择的结果。
此外,国家政策层面已经开始持续松绑。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允许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从教育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不管是公立学校老师,还是培训机构老师、独立老师,只要是优秀老师,都应该被鼓励通过在线教育的方式把优质、丰富、多元化的教育资源推出去,而不是简单的用道德标准或固化标签去评判、禁锢,同时逐步变通与完善现有教育管理体制与老师评价机制,为老师进行在线教育创造更为宽松、自由的实践空间,让老师未来更多在线教育的尝试能够有据可循,有理可依。
老师价值内核更新名师化呈现回归与进阶
“在线授课是否应获利”的另一个争议点则来自于家长、社会、行业对于老师价值内涵的认知与自我解读。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从社会功能来看,自古以来老师的核心工作是传授知识解答疑惑。而从“人类灵魂工程师”到“蜡尽成灰泪始干”,老师角色经常被赋予“道德精神”的圣徒内核,是学问权威和道德楷模的代名词。
但其实老师并不是单纯的“知识劳动者”,每位老师都是独特的“价值创造者”。只是社会还没有给予他们的教育成果与社会影响进行合理赋值。更多公立老师愿意进行在线教育的尝试,也是对自己“专业创造”没有获得相应赋值而试图寻求突破,进行自主选择的结果。2016下半年,教育行业“名师化”回归就是最好的佐证。
从互联网教育平台老师好率先提出“名师+直播”模式,到行业巨头新东方打出名师牌,互联网巨头腾讯课堂、淘宝教育等陆续推出名师计划,一批具有优质用户口碑、良好价值变现能力的优秀老师开始迅速涌现。
像邓新华、赵海燕这样的老师们,不再是单一的学科老师,他们非常清楚个人教学优势与擅长领域,充分发挥教学能力,精准洞悉学习者需求,能够在与学生互动磨合中创造和发展课程,同时令学习行为发生改变,通过激发学习兴趣,让学生获得快乐和成就感,这一点比知识学习更为重要。
其实在线教育时代,“名师化”的本质在于,不仅坚定认同老师在教育链条中的核心价值,同时会基于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提升老师教学生产力与效能的持续释放,培养不断自我优化、自我经营的意识和习惯。在良性土壤中,自我成就的优秀老师,除了娴熟的教学技能外,以个性和素养为个人魅力;将个体创造与需求适配相融合,并非知识复读机;不再执着于论资排辈,而是渴望创立差异化的个人品牌。
未来,老师的价值不再局限于一所学校,一所培训机构,一家教育平台,而将是更广范围的身份认同和个人价值实现。“名师化”的真正落地是能够帮助更多的好老师拥有高收入,打破传统教育中老师的刻板印象,真正形成老师多元价值的认同,而有关于“在线授课”收入的质疑声自然也会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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