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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高教自考事业的方针不动摇
2002-05-27    记者 刘继安 段旻雯 杨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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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24日讯(记者 刘继安 段旻雯 杨桂青)针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临的新形势,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自学考试机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方针不动摇。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实施21年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市场的逐步建立,随着普通高校扩招以及现代远程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自学考试制度需要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新需求。针对自学考试面临的新形势,陈至立指出,自学考试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学考试教育为边工作、边接受教育者提供了便利条件,可以很好地解决工学矛盾,非常适合于为终身教育的各种需求提供服务,在我国建立终身学习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自学考试机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新形势下自学考试的地位、作用及自学考试教育制度的定位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坚持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方针不动摇。

  陈至立提出,自学考试一要深化改革,努力创新,主动适应终身学习的发展要求,在建立终身教育体系中确定自己的位置。自考专业设置应在侧重培养应用文科和应用技术人才的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考的特点,开设一些有助于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学科专业,以满足社会各方面对终身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二要继续面向农村开展工作,并积极主动地为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开考的专业不仅要面向农业,也要考虑农村的乡镇企业和城镇化发展以及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各种需要,要认真解决助学辅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要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注意加强与部门行业的合作,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与部门行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合作开考社会急需的、符合行业特点的学历证书和非学历的职业证书考试,有效地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四要充分发挥普通高校在自学考试工作中的作用。陈至立强调,主考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在自学考试工作中的职责,更好地发挥对主考专业的质量评估和教学监控作用,各级自考办要为主考学校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以保证自学考试制度的顺利实施。

  陈至立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强自学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将自学考试的发展列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自学考试工作,帮助解决自学考试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要深化改革,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科学把握质量标准,树立为社会、为考生主动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自学考试的社会适应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王明达,在会上汇报了五届一次会议以来自学考试的具体工作,并就今后自学考试工作如何落实教育部有关精神提出意见。中宣部副部长胡振民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全国自考委委员等160多人参加了会议。

  记者在今天的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02年上半年,全国自学考试累计报考人数达3700万人,累计报考科次2.9亿次,在籍考生1704万人,累计毕业生370万人。共开考11大类、280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23种,占8.2%;独立本科段91种,占32.5%;专科专业166种,占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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