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09年第5期 > 2009年度“质量工程”专刊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2009-05-05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字体大小:

  一、申报范围与评审数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2007〕10号)指导性规划的安排和目前建设的实际情况,2009年在全国本科高等学校范围内开展土建类、环境类、轻工纺织食品类、能源动力类、资源勘探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水产类、农林工程类、临床技能类、中医类、公共卫生类、法学类、传媒类、艺术类、考古类、文科综合类,以及其他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各类别计划评审数量见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别评审数量表(附件18)。

  二、其他类的说明

  为了满足各类人才培养的需求,构建学科类别和实验教学中心类型齐全的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其他类将重点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紧缺人才培养急需、行业和区域特色鲜明、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建设成效显著、能有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身心素质的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选优推荐。推荐过程中,要结合本地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本地区的学科布局和学校分布,尽量减少同一类别重复申报和一校多报、过分集中少数学校的现象。未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学校不得推荐。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扶持文科相关类别,特别是文科综合类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以适应新时期文科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文科各类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申报文科综合类、艺术类、传媒类、法学类等文科相关类别的学校,应参照《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中对部分类别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开展建设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推荐名额见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9)。

  四、申报材料

  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制成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申请书》见《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可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网站"(http://syzx.cers.edu.cn)的"政策导航"栏目中下载。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学校代码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查询;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见附件1。申报材料的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北京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0001_1_d_2.asf。

  五、申报程序

  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采取函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各学校申报材料汇总排序具函报送我司,包括《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两份);同时通过"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网站"上传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的第1、3、5、6、7项,申报材料第2、4项中的视频文件将从申报材料光盘中提取上网,无需上传。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09年7月1日,函报和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程序包括网上评审、会议答辩、网上公示三个阶段。评审过程中,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重点考虑文科相关类别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重点关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空白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本年度每所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

  七、其他

  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网上申报用户名、密码的发放和信息交流,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移动电话、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发至sysc@moe.edu.cn,联系电话:010-66097854,联系人:许业河,高东锋(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100816)

  附件18: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别评审数量表

  附件19:2009年国家级阿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18:

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别评审数量表

 

序号 类别代 码 实验教学中心类别 评审数量
1 8 土建类(含土建、水利及测绘) 10
2 10 环境类 10
3 12 轻工纺织食品类 10
4 13 能源动力类 6
5 14 资源勘探类(主要指地、矿、油的勘探) 6
6 15 交通运输类 6
7 16 航空航天类 5
8 19 水产类 6
9 20 农林工程类 6
10 21 临床技能类 11
11 23 中医类 8
12 24 公共卫生类 6
13 27 法学类 5
14 28 传媒类 3
15 29 艺术类 14
16 30 考古类 4
17 32 文科综合类 10
18 33 其他类 14

  附件19:

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个

 

省(自治区、直辖市) 限 额 省(自治区、 直辖市) 限 额
北京 19 湖北 15
天津 10 湖南 15
河北 15 广东 15
山西 10 广西 10
内蒙古 6 海南 3
辽宁 15 四川 15
吉林 15 贵州 6
黑龙江 15 云南 10
上海 15 西藏 2
江苏 17 重庆 10
浙江 15 陕西 15
安徽 15 甘肃 6
福建 10 青海 2
江西 10 宁夏 3
山东 15 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
河南 15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
· 基于单片机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实践
· 教育部公布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结果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扬州大学:让虚拟仿真融入实验教学
· 武汉洪山中学老师开展实验教学 网上卖蔬菜
· 走向科技前沿 天大VR实验教学技术中心建设启动
· 分析化学实验教学改革初探
· 智能机器人申报指南发布:国家将拨6亿元启动42个项目
· 科技司组织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度课题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