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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2008-11-07    吴爱华 郑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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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我国工程教育改革,做好加入《华盛顿协议》的准备,同时为了探索建立我国的注册工程师制度,促进工程教育与工业界的联系,2006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一、认证试点工作的回顾

  参照《华盛顿协议》成员国的做法,2006年5月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当年还成立了机械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试点工作组;制定了认证试点工作需要的文件体系,包括认证的标准、程序等;在4个专业领域完成了8所学校的认证试点。

表1  2006年认证试点专业及学校

试点专业 试点学校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浙江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东南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天津大学 清华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山东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7年,试点认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人身安全关系密切的原则,新增了环境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轻工食品类、地矿类等5个新的试点专业工作组。同时,机械类、化工类2个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正式成立。当年在9个专业领域对18个学校开展了认证试点。2007年底召开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对2007年专业认证的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议了2007年试点认证的18个试点学校的认证结论,并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2007版)进行了讨论和修订。同时,成立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正式设立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表2  2007年认证试点专业及学校

试点专业 试点学校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东南大学 山东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北京化工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西安交通大学 重庆大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河海大学 武汉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中国海洋大学 江南大学
采矿工程 中国矿业大学 中南大学
环境工程 南京大学 同济大学
交通运输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2008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计划在机械、化工、电气、计算机、地矿、轻工与食品、交通运输、环境、水利和安全工程等十个专业领域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为了使参与认证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能尽快熟悉认证体系和掌握工作方法,保证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举行了"2008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会议",对认证专家、被认证学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会议期间,还专门邀请IEEE和香港的专家对美国ABET认证的思想、方法,以及香港工程教育认证的情况做了介绍。

表3  2008年上半年认证专业及学校

试点专业 试点学校
1.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上海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2.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华东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华南理工大学 复旦大学
4.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 华北电力大学
5.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昌大学
7. 采矿工程 东北大学 重庆大学
8. 环境工程 昆明理工大学 武汉大学
9. 交通运输 中南大学
10.安全工程 中国矿业大学

  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已经取得稳步进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10个专业领域的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组)、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等。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文件体系确立,制定了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各专业的补充标准、试点办法、专业认证现场考查的要求等,并先后进行了丰富和完善。认证试点工作有序进行,截至今年6月,已经在10个专业领域的41个专业点进行了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加上建设部组织进行的土建类专业评估,共在11个专业领域开展了204个专业点认证试点工作。

  二、当前认证工作中应坚持的原则

  随着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稳步推进,认证专业范围的逐步扩展,认证专家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参与认证的学校越来越多,认证工作的影响也日益凸现。进一步引导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方向,规范认证的各个环节,是促进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持续健康开展、完善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当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组织形式突出以专家为主

  我国目前开展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以加入《华盛顿协议》作为重要目标之一。按照《华盛顿协议》的有关要求,签约组织应该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独立性、非政府性、可比性、等效性等特征。其中独立性是指认证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自主地做出认证结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现阶段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完全由独立的中介机构来组织推动起步很困难,需要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联合行业部门和产业界共同组织实施,逐步扩大认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建立起认证工作的权威性,使专业认证逐步被教育界和工程界广泛认可。在认证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形式上由教育界、工程界和企业界权威人士组成工程认证专家组,加强工程教育与产业界的联系,促进认证工作与推动工程教育改革相结合。要努力发挥专家组在制定认证标准、办法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作用,避免认证工作过多行政化,并加强专家队伍培训,不断完善认证组织,使认证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

  2.考查重点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专业认证为高校提供了一个审视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过程的平台。学校进入认证程序以后,可以依据认证标准,审视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理,人才培养过程是否达到了目标的要求,是否根据人才需求进行了调整,是否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认证考查的重点要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不仅考查学校教什么,更要考查"学生真正学到了什么";不仅考查学校拥有多少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硬件资源,更要考查这些资料、这些资源被学生利用的情况;不仅考查学校拥有教授和名师的数量,更要考查优秀师资在教学中的投入;不仅考查学校培养出来多少优秀人才,更要考查大多数学生的整体状况。

  3.认证目的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导向

  吴启迪同志在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指出,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心要放在提高学生的能力上。能力来自于实践,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能力尤其重要。加强能力培养,必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当前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要对照合格工程师的要求,要着力引导学校重视实践能力。认证指标特别强调专业应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必备的实践教学体系,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此,学校要根据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需要,不断改善实验和实习教学条件,聘请行业和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将工程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为学生实践动手创造机会,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4.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相结合

  加强工程教育与产业界的联系,是当前工程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高校的人才培养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培养计划就难以满足产业界对人才需求。通过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把工业界对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地反馈到工程师培养的过程中来,引导高等工程教育专业改革与发展方向,可以使高等工程教育更加反映工程技术的实际需求,改善高等工程教育的产业适应性,促进高等工程教育为工业提供合格的工程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倡导内部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按院校与企业1︰1的比例配备认证专家,让学校倾听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能够定期或不定期的根据社会需求对人才培养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学校应鼓励和支持大学工科教师到企业兼职,建立鼓励教师到企业兼职的制度和办法,增加工科教师工程实践锻炼和培训的经验。

  5.国内与国际认证标准相衔接

  为了做好加入《华盛顿协议》的准备工作,我们在专业认证的程序和认证标准上,要积极探索既适应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专业认证程序和标准。《华盛顿协议》成员国的认证标准不是统一的,在专业标准上要体现同等的水平和质量,但也强调各国本地化特征和多样性。因此,要做到既强调国际实质等效性,又不能偏离中国的实际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工程教育人才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因此我们还应当关注和研究国际认证标准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分析国际相互承认的条件和标准,不断修订和完善我们的标准,使我国的专业认证标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认证水平相当,使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质量得到国际同行的承认,积极为我国工程教育走向世界创造条件。

  6.考查"过程"和考查"结果"并重

  当前,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发展趋势是注重对课程目标(program objectives)和学习产出(learning outcomes)的考查,即"结果导向"模式。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国情和现实条件,因为毕业生去向统计、用人单位的信息汇总等方面还不完善,数据还比较缺乏,完全按照"结果导向"模式来认证有一些实际的困难。因此,要将考查"结果"和考查"过程"结合起来。一方面,专家要考查学校是如何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制定专业培养目标的,详细说明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各方面应达到的标准,学生学成以后是否达到了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即学校输出结果--毕业生实际掌握的技能进行考查;另一方面,专家还要考查教学计划和教学过程是如何设计和实施,以保证以上培养目标的实现,学生入学后各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是否在不断提高。

  7.规范管理与鼓励特色相统一

  在认证工作实施过程中,认证标准作为规范认证工作的主要文件,需要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同时,我们鼓励高校在最低专业标准基础上,结合各校的实际和特点,根据自身的优势、所在的区域及人才培养的定位,制定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各自的优势特色;鼓励高校在推进工程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积极探索;鼓励高校根据工程科技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

  8.理论研究与试点实践相互促进

  我国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需要我们不断加强理论研究以促进认证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成熟。为深入研究各专业标准和认证办法,教育部、财政部在"质量工程"项目中,支持了相关的课题,进行认证通用标准及各专业补充标准的研究、《华盛顿协议》成员国认证比较研究等。要通过研究,借鉴发达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经验,探索我国相应制度的构建方向。要认真研究认证专业领域的整体框架,在认识一致的基础上,逐步扩展专业范围,完善专业大类的结构;要认真研究专业认证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不同专业的标准,在试点中不断修改完善;此外,对于认证的办法和程序,也要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规范。

  三、现场考查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认证现场考查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随着试点范围和专家队伍的不断扩大,要不断总结经验,规范相关环节,防止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努力做到考查程序简朴化、考查材料常态化、考查队伍专业化、考查过程透明化、状态跟踪长期化。

  一是考查程序简朴化。要简化考查程序,减轻学校负担。注重考查实效,去除繁文缛节,追求"返朴归真"。

  二是考查材料常态化。被认证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必须是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常态化信息,保证真实可靠,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专业建设的实际状态。

  三是考查队伍专业化。认证专家要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深刻认识,熟悉有关认证文件、认证标准、认证方法及认证要求。认证专家与被认证学校要平等交流和沟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通过现场考查,报告客观、准确地描述被认证专业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其成绩和经验不夸大,对需要关注和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

  四是考查过程透明化。认证专家委员会要主动向社会和学校公开有关认证信息,接受被认证专业及其所在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要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实行监督,保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公平、公正、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增加学校和社会对专业认证的认可度。

  五是状态跟踪长期化。专业认证以促进专业持续改进作为认证的最终目标。学校应根据认证专家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整改方案,扎扎实实推进专业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教育质量;认证专家组要对其改进结果进行长期跟踪和指导。

  建立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开展工程专业认证工作,对于提高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以及提高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工业企业等方面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仍处于探索阶段,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把握方向,稳步推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步完善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探索有利于我国工程教育发展的认证模式,促进工程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吴启迪. 发展高等工程教育,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第七次全国高等工程教育学术研讨会上的书面发言.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5)

  [2] 吴启迪. 我国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新形势下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论坛上的讲话.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7(4)

  [3] 毕家驹. 中国工程专业评估要与国际接轨.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5(1)

  [4] 毕家驹. 美国ABET工程专业鉴定的新进展. 高教发展与评估,2005(5)

  (摘自《中国高等教育》2008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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