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2001年8月29日召开之后,农业银行新乡分行与河南师范大学密切合作,有力地推动了河南师范大学及驻新乡市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
据统计,目前河南师范大学在校生为11569人,“特困生”(月生活费来源在120元以下)约1240人,占10.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1312人,占在校生的11.34%;1198人同农行新乡分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金额394万元,并已全部到位,获得贷款的学生占申请学生的91.2%,占在校生的10.35%。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突破,也带动了驻新乡市其它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那么,河南师大国家助学贷款为何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观念的转变、认识的提高是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关键。农行新乡分行的领导班子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时,既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困难,考虑到社会的综合效益,也考虑到国家助学贷款是党和国家对莘莘学子的关爱。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他们讲政治、讲大局,抱着扶持一个贫困学生,就是扶持一个家庭脱贫的目的,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同时,他们认为大学生的素质较高,是潜在的优质客户,把向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推进个人贷款业务开展和培养潜在优质客户的重要措施。河南师范大学则把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上升到育人的高度,主动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这些观念的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推动了银校合作的深入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迅速开展。
二、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是做好工作的基础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的过程,是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过程,这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在具体的工作中双方做到了换位思考,并通过自己扎实的工作赢得了对方的信任。农行新乡分行金融超市在承诺向学校发放贷款的同时,考虑到学校开学之际申请人员集中、业务量较大的特点,主动到学校现场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河南师范大学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细致、扎实的工作,解除了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顾虑。
三、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是扎实开展工作的保证
加强领导,采取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是扎实开展工作的保证。农行新乡分行抓住大学新生入校前的契机,主动深入到高校联系沟通,在较短时间内就如何开办助学贷款与高校达成共识。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在校园内设立助学贷款咨询台,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二是到学校现场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在开学之初,学校申请贷款比较集中,经与学校协商,金融超市的同志到学校现场办公,实行资格审查、审批、协议的签订和贷款的发放“一条龙”服务,这样既方便了学校、学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河南师范大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一是成立了专门机构,增加了编制,配备了专职人员。学校成立了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校办、学生处、财务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在学生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使贷款工作逐步规范化。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先后制定了《河南师范大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助学贷款报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有关贷款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均作了相应的规范,为顺利开展该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加强信用观念教育。在具体工作中学校把信用观念教育融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做到管理与教育并举,物质解困与精神解困相结合,把诚信教育与目前正在进行的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四是严把贷款资格审查关。学校重点审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通过严格的审查,既保证了真正需要贷款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又减少或避免了贷款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也增强了与银行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了贷款工作的开展;五是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的管理。首先,改进原来的特困补助发放办法,并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其次,要求贷款的学生自觉按照合同规定,每季度向银行缴纳剩余的应付利息;六是完善工作措施,保证银校贷款协议切实得到履行。在学校与农行新乡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合作协议书》之后,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贷款很快就全部到位。此时,学校的考虑是:师大现在得到了第一批贷款,但绝不能是最后一批贷款。不能因为第一批贷款签订后的教育、管理工作没跟上,而造成银行以后不再给师大的学生贷款。为此,河南师范大学针对与农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要求中的条件,逐一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措施。这一方面体现出河南师范大学与农行合作的诚意,另一方面为“贷款协议”的承诺得到切实的履行提供了保证,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推动了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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