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上海市去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可喜成效。
据上海市有关部门统计的数据表明,2001年1月至9月,上海各大银行开展各类助学贷款业务总计合同金额为33363万元,其中由中央财政贴息的贷款合同额为25384万元,由地方财政贴息的贷款合同额为5016.6万元,发放人数为21350人,累计发放金额为16154.2万元,贷款余额为28289万元。统计数据同时显示,上海市高校去年新学年开学,共有31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和13所独立设置的高职和民办学院向银行申办助学贷款,贷款申请人数为15441人,申请金额为23971.92万元。经银行审核批准合同金额为11407.72万元,新近发放金额为1660.96万元,其中58.96万元为一般商业助学贷款。
全面领会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研究制定《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上海市教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及时召集高校、银行学习领会有关政策。为了有效地推进工作,上海市教委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多次协商,共同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明确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意义,体现了党和国家为解决教育机会公平问题而对家境贫困学生采取的资助措施。
研制开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效率。为积极配合银行,协助高校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2001年初上海市教委委托上海思泉科技公司研制开发了上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软件,并组织高校与银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初步实现了学生网上咨询、网上申请、学校网上认定,银行网上审批,反馈申贷结果等程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强调研,注重宣传,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尽管上海高校实施助学贷款制度已进入第五个年头,但随着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及银行方面的政策调整,上海高校助学贷款出现了进展比较迟缓的情况。去年春季开学时,银行几乎停止了对所有新增助学贷款的审核;直至8月份中央新的文件下达以后,才开始启动新一轮贷款的审核,但对学校和学生提出了许多新的协作要求,如要求学校交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要求高职和民办学生提供月收入2500元以上的担保人等。对此,部分高校和学生感到困惑,在网上提出了很多质询。为顺利推进助学贷款工作,市教委一方面深入学校,倾听学校和学生意见,及时沟通协调有关银行和有关部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报纸、网络和电视、广播中广泛宣传新的贷款政策,对暂因政策限制不能列入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和学生耐心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帮助他们联系相对合适的贷款银行和贷款方式。同时,对银行支行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协调,使学校较顺利地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焦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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