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全政)山东省日前作出决定,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办法和措施,狠抓落实,努力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今年取得突破。
山东省要求,银行、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通力合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工作力度,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省财政厅、教育厅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安排好专项贴息资金,协调学校做好发放工作。省教育厅要按照规定抓紧申请编制,尽快建立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工作,配合银行落实各项国家助学措施。各高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高校要做到4个主动,即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经办银行配合,主动承担高等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每所高校都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指导并协助学生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山东省还要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的检查、督促;各经办银行要对下属各基层银行建立起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凡经办银行发现高等学校不履行义务、不配合工作的,经办银行可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凡高校发现经办银行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按合同向学生发放贷款的,有权向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报告。省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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