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重庆工程矿山机械工业公司工程师李善绪在翻阅2000年第4期《宏声新思维通讯》(以下简称《通讯》)时,一下惊呆了——在这期刊物上,“网络化设计与制造开放实验室李俊博士”的《快速原型制造技术及其应用》一文,与自己发表在1999年第3期《矿山机械》上的《快速原型制造技术及其应用》的大部分内容完全相同!
记者详细比较了这两篇文章。李俊博士的文章,只是在李善绪的文章中添加了约500字,删除了原文列出的两条参考文献,改动了小标题格式,将某段位置提前两段,将“进入90年代以来”改为“上世纪末”,一处“成形”改为“成型”,一处“我国于90年代开始RPM技术的研究”改为“我国于80年代中期对RPM技术开展了研究”,一处“切屑加工与无屑加工”改为“切削加工与非切削加工”,删掉了一处“±”符号,将两个逗号改为句号,标题和其余内容只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更出人意料的是,随着时间推移,更多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网络化设计与制造开放实验室李俊博士,即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基础系副教授李俊博士。
李善绪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这一年多来的情况:
2001年6月,李善绪发现论文被剽窃后,于当月27日向重庆市版权局反映。6月29日,李俊博士给李善绪来电,称自己是重大教师,曾给学生布置论文题目,觉得学生交上来的文章不错,就留了下来。后来《通讯》向他约稿,他就以自己的名义将学生交来的文章给了该刊物。李博士请李善绪谅解。
在随后的近4个月里,李俊博士对此没有任何表示。2001年10月17日,李善绪给《通讯》杂志社写信,要求李俊在刊物上公开道歉。《通讯》很快打来电话,称“以为你们已经‘私了’了”。
同年10月24日至今年1月11日,李俊5次到李善绪供职的公司去协商此事。李善绪要求李俊在哪里发侵权文章,就在哪里公开道歉,但李俊只愿私下道歉。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今年1月9日,李善绪收到2001年第3期《通讯》,上有一则声明,称:“应重庆工程矿山机械工业公司李善绪同志的要求,经查实:《通讯》2000年第4期登的题为《快速原型制造技术及其应用》(署名为李俊)一文,是李俊同志指导的本科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所作,此文系该学生抄袭重庆工程矿山机械工业公司李善绪同志发表在《矿山机械》1999年第3期的同名文章。”
坚持要抄袭者公开道歉的李善绪选择了法律手段。今年2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院人民法院予以立案;3月2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李善绪坚持李俊必须公开道歉并赔偿25000元。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院调解无效。据悉,法院将再度调解,若不成,则依法做出判决。
李善绪对记者说:“学富五车的博士,怎么还抄别人的文章?现在的学者怎么了?”
他依然要求李俊公开道歉,他说:“堂堂博士,为人师表,剽窃别人的学术成果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何谈改正错误?”
记者昨日专程前往重庆大学采访李俊及校方未果。但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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