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200名大学生进行的法律问卷调查显示:90%以上的同学对法律感兴趣,却有70%的同学打工时不知与雇主签订合同———这种强烈的反差使得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师生们萌发了开展大学生法律自我援助活动的念头。4月4日下午,旨在解决大学生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普及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法律自我援助中心”在山东大学正式成立。
机械工程学院的学生会干部罗映是中心的副秘书长。他告诉记者,自己就吃过不懂法的亏。去年暑假,罗映和几个同学一起参加勤工助学,为一家药厂做市场推广工作。对方称,工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底薪+较低的提成;一种没有底薪,但提成高,并力劝他们选择第二种。干了一个月以后,罗映他们发现好容易把药铺到每个药店柜台上了,但根本卖不出去。这时,对方翻脸不认人,扬言“不干就走人”,只给了每人100元钱,根本不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伤心和气愤之下,几个同学扣了2000多元货款。后来多亏咨询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他们,对方有欺诈的嫌疑,但他们私拿货款也是不对的,及时地制止了他们的违法行为。
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在大学生身上:打工以后拿不到工钱,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外出购物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吃“哑巴亏”……处于社会较高层次的大学生,本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然而现实状况实在难以令人乐观。中心主任、山大机械工程学院分党委副书记李丽军认为,现代大学生渴望融入社会,渴望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打工是最普遍的方式之一。但由于处于转型时期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是很健全,市场主体的雇佣方许多行为得不到规范和约束。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少,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合法利益常常难以保障。
李丽军说:“痛定思痛后,我们发现大学生自身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之一。法治社会的形成除了立法体制的逐渐完善,执法水平的日益提高外,守法者法律意识的增强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李丽军说,成立中心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解决同学们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中心将设置法律咨询热线及信箱,收集同学们身边的法律问题,然后将各种问题分类处理,请教专家或律师答疑,并反馈给同学们。此外,中心还将邀请法律专家、律师、法官或检察官举办法律讲座,并组织同学们法院旁听庭审,真实感受法庭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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