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国家《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今年年底将出台,可能对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的规定予以修改。这是否意味着,从明年开始——
风起高考考生年龄放开
去年4月3日,看起来和往日没什么不同。国家教育部就在这一天,发布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当天下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瞿振元在对这个消息作出解释的时候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素质教育和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同时,瞿振元还就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诸如:它的实施是否会引发更多大龄考生参与高考,从而挤占现有教育资源;它是否会影响今后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我国的学制和学籍管理是否会作出相应变革等作了答复。于是,有人就善意地猜测,既然高考报名不受年龄的限制,那么是否意味着在校适龄大学生可以结婚?
去年12月,作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全国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的瞿振元再次站出来表示,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但前提是学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几乎与此同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也在加紧修订当中。而我省的高校仍然在观望中等待……
“结婚就退学”是在挑战《婚姻法》?
一位江西农大的老师从高校招生改革中寻找论据,认为既然国家允许了已婚者参加高考,那么在读大学生可以结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南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从专业的角度认为,全国人大无论1980年颁布的,还是去年刚刚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都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
他说,“婚姻自由”这种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能通过规章来限制。大学生不许结婚的规定应该早作修改。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二年级一柯姓在校学生,对“退学”的说法有不同看法。她说,“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中的“擅自”二字尤耐人寻味。其实,结婚自由,他人不得干涉,试问哪一对自愿结婚的男女不是“擅自”结婚的呢?
就在校大学生不允许结婚的规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的刘良欢认为,国家教育部在未与《婚姻法》抵触的情形下作出一种禁止性行政规章,是在符合程序规定的前提下,对作为一般法的《婚姻法》作出的一种有权扩充解释,他与《婚姻法》并不冲突。
一位律师针对刘良欢律师的说法,认为《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与《婚姻法》的精神相悖。他说,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全国人大《婚姻法》的关系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理,在高校生结婚的问题上,
应适用特别法即《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但是,这一观点忽略了一个大前提,即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制定机关必须是同一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当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的规定同样出自全国人大而非教育部时,才可遵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理。
“大学生结了婚那还怎么读书?”
“大学生结了婚,那在学校还怎么读书?”这是在南昌市直机关工作的刘先生,一听说记者的来意作出的第一反应。
刘先生说,他是1978年赶“早班车”考上大学的。在家劳动时,他已经结了婚。经过一番刻苦攻读考上大学后,尽管在家的妻子很支持他读书,包揽了家里照顾父母和抚养小孩的家务,但他认为,如果当初不是在读书时就成家,他认为自己会有更大的发展。刘先生显得有些可惜地说,“我出现的情况是那个特殊时代的产物,现在的孩子要珍惜在学校学习的大好机会,专心致志地学一点本领,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立足生存。因为结婚了就意味着责任,这种责任不可避免地要牵扯你的精力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