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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措施鼓励毕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200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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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建功立业,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政策,围绕志愿者关心的升学、就业等方面问题,分别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创造更好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规定,对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参加专升本、考研时总分加20分录取;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者在参加升学考试时总分加30分录取。同济大学对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的志愿者考研加15分,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的加30分,允许获得金奖的志愿者直升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电力学院等高校对服务期满两年、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本人愿意到学校工作的,将优先考虑录用。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对已经签约本系统附属单位的,可以停薪留职,服务期满后上岗工作。特别是对于服务期满扎根西部的志愿者,将给予免费进修机会。

  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重庆市教委副主任陈流汀表示,市教委将为志愿者们出台“三个优先、两个服务”的激励政策。“三个优先”即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优先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优先录取、愿意留在当地从事教育工作的优先录用;“两个服务”即做好志愿者们的跟踪服务和做好志愿者户口、档案关系及粮食手续的免费托管服务。

  为鼓励和支持黑龙江省的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对去西部的大学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黑龙江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还联合出台了七项特殊的优惠政策:在服务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贴外,各高校可给予一次性适当补贴;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评为省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在符合免试直升研究生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并保留学籍,待服务期满后,回学校攻读研究生学位;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全省五四奖章、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省杰出青年志愿者等评选;借贷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困学生,高校可考虑给予奖励助息,并帮助其办理延期还贷的手续;对于欠缴学费的优秀特困毕业生志愿者,高校可适当减缓其交纳学费;各高校将关注志愿者在西部期间的工作和生活,派专人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他们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该省今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当中选拔“三个一百名”优秀大学生到重点扶持县的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学和村委会帮助工作,并制定了优惠政策:第一,百名乡镇干部。对志愿报名的大学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考核,择优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到村委会工作;工作满3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回到乡镇机关或调到县以上机关工作。第二,百名乡镇中学教师。志愿到乡镇中学工作的,一经聘用,工资福利享受当地现行的各项优惠政策,户口可保留在大学毕业前户籍所在地;大学生任教3年后,根据个人意愿及工作需要,按照“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同学可推荐到省会所在地、地(州、市)及县(市、区)级中学工作;对志愿在乡镇中学工作满5年以上并自愿留下继续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万元;对在乡镇中学工作满7年的,补助大学期间学费1.1万元。第三,百名乡镇医生。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一经聘用,工资福利享受当地现行的各项优惠政策,户口可保留在大学毕业前户籍所在地;大学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后,根据个人意愿及工作需要,按照“双向选择、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可推荐到省会所在地、地(州、市)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工作;对志愿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以上并自愿留下继续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万元;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7年的,补助大学期间学费2万元;安排免费进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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