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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重新清理核定高校收费 自主招生收费60元
2008-01-03  中国教育网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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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扬子晚报报道,昨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重新明确我省高校有关收费政策,并明确6类本专科入学测试费标准,从文到之日起执行。省内所有部属、省属高校将按规定在本月内对所有收费重新清理核定。

  [考试收费]

  本专科自主招生收费60元

  “自主招生等形式的招生考试已经出现了一段时间,但是收费标准五花八门,不少高校都是自行参照某些标准自定收费标准,这次我们就对这6种‘特招’生的考试收费进行明确规定。”省物价局收费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每生60元;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其他类型学生入学测试费,每生60元;公安类院校招生面试及体能测试费,每生120元;保送生测试费,每生120元;艺术、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费,每生每科60元,按规定复试的,按每生每科40元收费,需到外省市设点考试的,在省外考点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标准收费;高校单独对口招生考试费、理论考试费按高考统考科目收费标准收取,技能考试费每门40元。

  全国研究生考试每生120元

  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教育行政部门或自行组织入学考试的,可以收取考试费。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收费有三种,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保送研究生的,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门80元。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

  自费研究生学费将重新核定

  据介绍,对于自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我省将重新统一制定收费办法,涉及自费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和委培生,在省定标准没出来前暂执行现行标准。省物价局要求各高校对各自研究生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所有收费标准要重新核定或备案。在职研究生、研究生进修班、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分人段学习的,其学费均由高校按办学成本确定,报省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备案。

  另外,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照本科生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本专科收费标准不变

  广受关注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费标准将维持不变。省物价局表示,已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可按学生实际修学的学分收取学费。对于辅修专业课程收费标准,我省明确作出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的高校,辅修专业课程按学分折算收费,每个学分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该门课程正常收费标准的50%。定向生、特长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学费按照本校相同专业当年入学本科生的标准收取。

  [收费监督]

  学校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通知要求,学校的各项收费应统筹用于学校办学支出。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或用于平衡预算。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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