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英国高等教育经历了两次大的改革,一次在60年代,另一次始于80年代末,两次改革使英国的高等教育由双重制最终走向单一制。如果说第一次改革反映了战后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则第二次改革不仅反映了未来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也蕴含着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
一、由双重制走向单一制
60年代以前,英国高等教育发展迟缓。1996年,大学适龄青年入学率仅为4%,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为广大适龄青年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由罗宾斯爵士领导的专门委员会,向议会提交了对6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罗宾斯高等教育报告》,其中比较著名的是被称为"罗宾斯原则"的建议,即"应为所有在能力和成绩方面合格的、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高等教育课程",以此为标志,英国高等教育走上了大发展的道路。但该报告也有不足之处,其关于高等教育体制的设想是建立单一型的高等教育,强调以发展大学为主,使大学处于支配地位,与社会联系不密切;另外,大学重人文学科和理论研究,满足不了各类学生的需要。1965年4月,任教育国务大臣的克罗斯兰在伍里奇多科技术学院的一次公开演说中,主张建立高等教育的"双重制"(Dual system),即把高等教育分为"自治"的大学部分和大学以外的各种学院构成的"公共"部分。1966年,工党政府发表了一份题为《关于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的计划》的白皮书,正式提出了双重制的构想。据资料显示,这一"公共"部分的高等院校以多科技术学院为主,包括师资训练学院和其他各类技术学院,他们与大学的主要区别是:大学具有"自治"和学位授予权,经费由政府通过拨款委员会拨给;多科技术学院主要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管理和提供经费,不具有学位授予权。双重制教育管理体制的确立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从一元中心到二元分立体制的确立,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培养了大批实用型科技人才。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重制教育体制使英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变得更为突出和激化,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主要表现为:
1.高等教育缺乏活力。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高等教育采取一揽子经费包干的办法。无论是"自治"部分的大学,还是"公共"部分的各类学院,经费均来源于政府的财政预算,高等教育基本上还属于"供给型"而不是"谋生型",虽然对学生也收取一定的学费,但一直偏低。对政府财政的过分依赖,使高等教育自身活力不足。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在70阵代,一方面,经济危机导致通货膨胀,政府财政拨款捉襟见时;另一方面,70年代未上台的撤切尔夫人实行私有化政策,削减高等教育经费。这些使一贯依赖性过强的高等教育陷入困境,使高等教育的发展不具备持续性。
2.管理体制不协调。双重制的确立明确了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权限,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一方面,政府承认"自治"部分的高等院校是独立的、自治的,不受中央政府的直接领导,政府仅通过"大学拨款委员会"对高校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大学拨款委员会"又是相对独立于政府的机构,政府无法过问其活动,此状况表明政府对大学施加影响名存实亡。而"公共"部分的高等院校,主要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管理并提供资金,中央政府对这类高校的影响取决于它与各地方教育当局的关系是否融洽。
3.高等教育与社会联系不紧密,处于"边缘"地位。在这一方面,英国的高等教育,特别是大学教育的确是一薄弱环节。英国的大学长期以来是独立、自治的机构,虽然经费大多数来自政府,但政府又不能对大学有任何行政命令,这样,使大学处于一种很特殊的地位:它不愁没有经费来源,又享有充分的自由;一方面可以安心搞教学和科研,但另一方面也缺乏直接为经济服务的自觉意识。至于"公共"部分的高等院校,虽然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管理,与地方有一定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往往是地方教育当局努力的结果,学院本身却缺乏自主性、积极性。
基于以上考虑,1987年,政府发表了题为《高等教育:应付新的挑战》的白皮书,建议成立"大学基金委员会",以取代存在了70年之久的大学拨款委员会。提出政府要赋予多科技性技术学院和其它规模较大的学院以独立于地方当局的地位,从地方划出的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另外,建议成立"多科性技术学院和其它学院基金会";其主要成员应是本地和本区工商企业代表和专业人员,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切断了学院与地方的联系,相反,则是强化和保证了这一特点,"与地方的联系通常是学院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地方当局的努力"。1998年的《教育改革法》对此予以确认,从而使其高等教育由双重制趋向于单一制。
1991年的教育白皮书《高等教育:一个新的框架》提出,从中央把大学基金会和学院基金会合二为一,成立高等教育基金会,以便采用统一的标准拨发教育经费,促进各高校之间的竞争。这样,高等院校由"大学拨款委员会"提供经费的"自治"部分的大学和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的"公共"部分的高等院校构成,"双重制的理论基础已被事实侵蚀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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