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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4-10-20  清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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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新闻网2014年10月17日电 10月16日下午,清华大学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闭幕式在主楼后厅举行。会议发布了《清华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清华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 

清校发〔2014〕29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经过全校第24次教育工作讨论会广泛深入讨论,现就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我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目标。面向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和世界变革的未来趋势,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坚持和完善世界一流、中国特色、清华风格的教育教学体系,努力培养学生具有健全人格、创新思维、宽厚基础、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

  2.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传承弘扬优良办学传统,深入探索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引导学生又红又专、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推动各种办学优势向人才培养积聚和转化;坚持为学为人并重,弘扬“严谨、勤奋、求实、创新”学风;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育人特色,努力造就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人才。

  3.落实以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观,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尊重和激发学生的学术志趣,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向以学为主转变。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系统梳理和调整课程体系,以课程和培养环节的学习成效为基础,健全以学生为本、以成效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努力促进学生的长远发展。

  4.建立以通识教育为基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育体系。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统筹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加强通识教育顶层设计,全面提高课程质量;发扬专业教育的特色,优化专业核心课程,增强课程挑战度。提高培养方案的弹性、灵活性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性、选择性,切实推动学生价值观塑造和升华,增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共识和对人类文明的理解,养成高尚而独立的完整人格,培育科学的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5.明确研究生教育定位,推进结构调整,完善分类培养机制。优化人才培养战略布局,进一步形成学术型人才与专业型人才培养并重的格局。博士学位教育着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专业学位教育主要培养具有职业素养、创业精神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学科特点明确学术型硕士的培养定位,或作为博士生培养的补充与准备阶段,或培养应用型人才。

  6.构建与现代大学相适应的学生工作模式,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坚持“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基本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和学生集体建设,改革学生评价、荣誉、资助和指导方式,引导学生把价值塑造变为内在需要和自觉行动。强化教师的教书育人责任,带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超越传统课堂限制,在教室、校园、国内、国际以及网络和成长社区上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全面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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