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日报 2000-12-20
社会竞争,决不仅仅是知识和智能的较量,而更多的则是意志和毅力的较量,没有吃苦的精神和能力,是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的。是故,各国家长普遍都重视从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吃苦精神。
在美国,家长从孩子小时候就让他们认识劳动的价值。美国南部一些州立中学为培养学生独立适应社会生存的能力,特别规定:学生必须不带分文,独立谋生一周方能予以毕业。条件似乎苛刻,但是却使学生们获益匪浅。家长对这项活动全力支持,更没有一位“拖后腿”、“走后门”、“搞小动作”的。美国的中学生有句口号:“要花钱自己挣!”不管其家里多富有,男孩子12岁以后就会给自己的父母家里剪草、送报赚些零用钱,女孩子做小保姆去赚钱。有个女孩每周六要去餐馆打工。母亲告诉她,你完全可以在家里帮妈妈干活,照样可以领取工资。但这女孩觉得在家赚自己母亲的钱不是本事,她一定要去外面赚钱来表示自己有自立的能力。
在瑞士,父母为了不让孩子成为无能之辈,从小就培养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十六七岁的姑娘,初中一毕业就被送到一家有教养的人家去当一年女佣人,上午劳动,下午上学。这样做,一方面锻炼了劳动能力,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学习语言,因为瑞士有讲德语的地区,也有讲法语的地区,所以这个语言地区的姑娘通常到另外一个语言地区当佣人。
在德国,家长从不包办代替孩子的事情。法律还规定,孩子到14岁就要在家里承担一些义务,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社会义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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