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起,广东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33万农村学童率先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免费金额达4.4亿元;同时,鼓励、支持珠三角有条件的市进行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08年秋季起,这项政策将惠及广东省所有农村的小学生和初中生。据广东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透露,免费金额由广东省财政部门转移支付。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全省的一半,在农村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一项受益面最广的公共投资。目前,广东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实施办法已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制定出台,并下发到各地。
据了解,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是在农村(不含县城镇)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办法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对跨县流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次试点阶段暂不列入免费范围;2005年9月1日后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超生的子女将不予免费;复读的学生也不在免费之列,因为已经超出9年义务教育范畴。
试点县农村学校在规定的入学时间前3周组织学生新学期注册。经县级有关部门确认后,学校应将免费学生名单在学校和村委会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中小学生免交杂费,小学每生每学年免交杂费288元,初中每生每学年免交杂费408元。杂费以外费用不属免费范围:除享受“两免”政策的学生继续免收书本费外,学生书本费按照“一费制”规定的每生每学年的标准(小学100元、初中180元)收取;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尚未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县(市),广东省按照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书杂费的政策。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还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广东省财政还将对全省103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元。目前,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正在制订实施办法。
由于新学期已开学十几天,16个试点县内的不少学校已按过去规定收了杂费。为此,广东省教育厅要求16个试点县争取在15天内将已收杂费退还。“现在学杂费占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比例高达50%,这说明学生承担起了学校公用经费的一半。”郑德涛解释,公用经费有两个来源:一是收取学生的学杂费,二是地方政府的投入。学杂费占到一半是非常高的了。
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是否可以减少地方政府投入?“千万不能有这种错觉!”郑德涛认为,应该以这一次免费义务教育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的保障体系。
郑德涛透露,从2002年到现在,广东省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达到近百亿元,遗憾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在发展农村教育中,还没有按有关规定作相应的投入,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教育投入不足与乱收费有着很大的关系。
他表示,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于学校的业务费、公务费、设施购置费、修缮费等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开支,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社保、医保和代课教师工资,不得用于基建开支,不得用于偿还历史欠债以及上缴各级政府部门。“这样的政策有利于逐步缓解地区教育不公的现状。”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所长冯增俊教授认为,作为经济发达的省份,广东有实力率先走出这一步。针对目前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带来的教育不公平问题,广东省政府部门“在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措施势在必行。
冯增俊建议,国内其他省份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分步骤地缩小城乡教育不均。以后,政府部门还可以考虑将“重点扶持”逐渐过渡到“普遍性”、“全民性”的免费教育,甚至制订相关标准,形成法规、政策。
据悉,广东开展全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的工作早在今年年初就已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就此曾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研究制订实施方案。3月初,以常务副省长钟阳胜为组长,成立了由省委政研室、财政厅、教育厅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开展免费义务教育专题调研及《方案》的起草工作。8月26日的省长常务会议和8月31日的省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
据了解,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韶关的乳源、新丰,梅州的大埔、丰顺、五华,汕尾的陆河,河源的紫金、龙川、连平、和平、东源,清远的阳山、连山、连南、清新,揭阳的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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