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秋季新学年起,浙江省的小学生和初中生不用缴纳学杂费就可以入学了。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日前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宣布:“从2006学年开始,全省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免收学杂费。”
据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介绍,浙江在10年前就已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费,明年秋季免收杂费后,浙江将由此成为国内最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省份之一。
截至2004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共有524.4万人,其中小学生344.3万人、初中生180.1万人。目前浙江城镇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分别为130元和100元,农村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分别为90元和65元。免缴杂费后,全省各地的初中和小学学生如果不住校的话,仅需支付课本和作业本费。目前,浙江各地小学学生每学期的课本和作业本费用在65元至140元之间,每个初中生每学期的课本和作业本费则在180元至235元之间,每学年全省免去的杂费将达11.05亿元,该项经费将由各级政府承担,而欠发达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经费则由省财政全额转移支付。
据介绍,浙江省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省财政厅统计,从2001年至2005年,仅省本级财政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就超过1亿元;2005年开始,浙江又全面推行了以“教育券”形式发放扶贫助学资金。此外,今年起浙江各级政府每年又新增投入资金11亿元,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学生的入学资助、农村中小学生营养餐的推广、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和教师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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