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李颐)面对一群难以管教的学生,海淀区寄宿学校的老师竟有一套特殊的管理手段。本报记者在接到这一线索后来到了这所学校进行了采访。
记者来到温泉附近的这所学校时,正是学生每周入校时间。在门口记者看到,入校后的女生大都走向各自班级的房间,而大多数男生则被门口一名教师叫进大门右侧的一个小房间内,房间门口挂着写有“生活组”字样的牌子。记者随即找到几名未进校的学生,他们告诉记者:“这些男生进‘生活组’是在接受搜身,除了女生和少数表现较好的男生外,多数男生每星期进校时都要被叫进去。”
趁着学生越来越多,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混进了校门,果然看到“生活组”内满满一屋的男生在排队准备接受检查,坐在办公桌旁的一名男教师正在翻一学生的书包。
在校外的一个早点摊,记者遇到了五六个身着这个学校校服的学生,他们因迟到而在校外等候,准备等正式上课后偷偷进去。记者正与他们说话间,一个30岁左右、个子不高的男子闯了近来,揪住其中一个个头最小的学生的脖领往外拉,另一只手还不时地向他脑顶上打去,口中还喊到:“不进学校你在这干吗?胆子越来越大了!”随后将其拉到不远的车棚,开始检查这个学生的书包并搜身。然后便拉着这个孩子向学校走去。旁边一高年级学生告诉记者“那男人是他的班主任,回班后肯定要来打他。”“你们有的老师还打人?”记者追问到。旁边一女生随即补充到:“学校一些老师如果抓住私自外出的学生经常就是一顿臭揍,甚至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上个月一个初三的学生因跑出校门被几个老师围殴,屁股都烂了,一个月没敢回家。”
由于校长外出,记者找到了学校的教导主任,但对方表示:“现在是期末,学校工作较忙,不便接受采访。”门口一位送学生的家长表示,由于这所学校前身是“工读学校”,所以学生大多不太好管,他对学校的这种做法表示理解。
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元正律师事物所的张竟律师表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应受到尊重,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文规定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在我国只有公检法机关才具有搜查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搜查行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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