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三好学生、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7类特殊考生可获10分、20分、50分的加分照顾
记者近日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春季高考招生的详细方案已经确定,并在网上公布。部分特殊考生在招生时将“受照顾”,最高可加50分。
按规定,在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有7类特殊考生可作为“照顾对象”。第一类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包括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高中会考及平时成绩优秀或相关科目成绩优秀的学生;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第二类是考生可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包括200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少数民族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
第三类是考生可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包括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的200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200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四类主要是指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还可以在学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第五类是指200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参加市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在原有分数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对运动成绩突出的考生,由志愿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也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向考生志愿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第六类考生也是针对部分200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原有分数基础上增加5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对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也可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50分以内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第七类受照顾考生是指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在录取时,经有关单位推荐,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批准,给予一定的照顾。
明年春季高考将在2003年1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报名时间是13日、14日两天,考生可到各区县招办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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