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地区的205万中小学生将享受“上学不交学费”的待遇。来自自治区教育厅的消息说,“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收杂费”的政策,将于今年秋季开始施行。
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拨出的专款将保证这一政策的实施。课本回收、让下届学生继续使用的办法也将开始试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官方网站日前正式公布了这个消息。记者在北京登录该网站,看到在“政务公开”的栏题下,自治区政府以办公厅文件的名义,转发了《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对贫困地区学生免费提供九年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免收杂费的实施意见》。这项政策被简称为“免费义务教育”。
此前,自治区教育厅发文允许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收取的费用有杂费、借读费和住宿费,并要求各县的杂费标准每学期都在60元以下。
现在,对自治区很多初三以下的学生来说,如果课本不收钱、杂费又不用交,就意味着“上学不再交学费”。
据有关部门预计,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约有205万,主要是和田、喀什等南疆4地州所属的全部县(市)、“国贫”和“区贫”县、边境县以及“区贫乡”的农村小学、初中学生和部分城镇贫困学生。
文件中特别注明:“为配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004年1月1日以后超计划出生的子女不享受免费教育。”
“为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由自治区集中管理。免收的杂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按学期和预算级次拨付。”自治区政府要求,免费教材要“从贫困学生的利益出发,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保证质量”,并且严禁发行部门搭配销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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