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周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赞助费”
2003-08-18    记者 李术峰

字体大小:

    秋季开学在即,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择校”与“赞助费”令许多学生家长苦不堪言。

  周济严厉指责教育乱收费现象,认为这会伤害青少年学生的幼小心灵,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他要求,除了必须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三限”政策外,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也要坚决治理乱收费。

  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的学生,除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普通高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独立学院,变相高收费;不得借独立学院之名搞“校中校”,搞所谓的“新机制”,变相“双轨”收费;不得假借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周济: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大发展
· 周济在教育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 周济:大力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
· 周济: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
· 周济:加强督导工作 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 周济:情系教育 办好教育
· 周济强调要整体推进高校文化素质教育
· 周济会见俄罗斯联邦教育署署长巴雷欣
· 教育部部长周济访谈:教育的路将怎样走
· 教育部部长周济会见加拿大安大略省省长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