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5日电 (记者 邓卫华)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获悉,从2010年起,潍坊市将在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特殊才能学生培养试点,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偏才”“怪才”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推荐录取的方式,直接进入高中阶段学习。
潍坊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为加强对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探索特殊人才培养的新途径,从2010年起在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特殊才能学生培养试点工作,每县、市选择1处具备条件的高中进行试点,市区试点学校为潍坊一中。招收的特殊才能学生是指那些在某些学科或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偏才”“怪才”学生。
根据这一“招生新政”,各试点学校的特殊才能学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县、市所属试点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市;潍坊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市区,限定在30人以内。
为促进特殊人才脱颖而出,同时又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参与推荐录取的“偏才”“怪才”先由初中学校推荐、公示后,再由特殊人才招生专家组进行面试或测试,专家组一般由高中和初中专家型教师代表、社会知名专业人才代表以及家长代表组成。然后结合初中学校推荐意见、学生成长档案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张国华说,开展特殊才能学生培养试点工作,是加强特殊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因材施教原则的具体体现,潍坊市希望通过这一“招生新政”,努力拓展特殊才能学生培养的新途径。
潍坊市教育局还严禁试点学校借招收特殊才能学生之名乱拉生源,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招收特殊才能学生和试点学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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