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18日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宣传发布,明确不允许排名,违规者撤职。
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当地的高考成绩宣传发布负责,对所属学校高考成绩宣传使用的广告、喜报等进行严格审批,否则不予对外发布;不得用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人数等高考相关数据对各市、县(市、区)及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举行或参与有违素质教育精神的各类高考信息宣传活动;不得将高考结果作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等的考核、评比、奖惩的唯一标准;不得以邀请和组织高考状元、高考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的名义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编印资料等。
规定称,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高考信息,除考生本人和必须报送的部门和单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部门不准向其他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考试成绩和录取通知书只发放给考生本人。
文件强调,各高中学校不得公布学生高考成绩排名榜,不得以高考成绩排序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喜报、贺信。学校发布、印发、张贴的宣传广告、资料、标语等,不得出现表示高考排名的字样,不宣传高考状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高考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的名义,参与任何部门组织的教研、宣传等活动。新闻媒体发布的数据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提供,鼓励媒体引导家长、社会支持素质教育,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广西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说,高校招生制度是教育工作中客观存在的“指挥棒”,如何发挥其在引导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中的积极作用,是教育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多年来,炒作高考成绩、高考状元的现象,干扰了基础教育办学的正常秩序,并影响基础教育生源的流向。一些学校为提高知名度,利用考生成绩进行自我宣传,加剧了学校间的恶性竞争;有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学校下达高考的任务指标,导致学校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出现片面性;一些媒体和商家为谋取经济利益,也对高考成绩、高考状元大肆炒作,误导了社会对素质教育的正确认识,给学校和学生增加了压力。
(记者 林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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