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今年小学六年级,已经有三套校服了,现在学校还让再订第四套……”近日,市民张女士给媒体打来电话,爆料自己小孩就读的昆明市五华区某小学不合理订制校服现象。
无独有偶,时值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左右,正当各学校订制校服高峰,近日,各媒体关于校服问题的报道不绝于耳,云南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于今年4月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也再一次受到了公众的普遍关注。
张女士:学校定那么多套校服,非常不理解
张女士反映,自己小孩已有三套校服,分别是运动服、秋装和夏装,虽说是一年级时订的,但由于订的时候尺码偏大,所以现在依然还能穿;而且,学校只要求星期一早上升国旗时穿着,再者孩子只有一年就升初中了。由此,对于学校近期要求订第四套校服的行为,她表示非常不理解。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张女士对于《通知》中“(校服)小学阶段最多不超过3套、初中阶段最多不超过2套”的规定是知晓的,当问到为什么不向学校一方反映情况,争取不订第四套校服时,张女士表示,一方面是因为家长与校方之间信息不畅通,每次家长会、学生违纪等,都是校方通过短信台单方面联系家长,她并没有校方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而更为重要的是,她不敢向校方反映,因为害怕如此一来,自己的小孩在学校将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教育厅:发文单位解析《通知》细节
云南省教育厅财务基建处副处长朱金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通知》中有关校服的事项作了详细介绍:
出台背景:我省自08年开始,已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也就是说,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学费、教科书费等教育收费是不能收取的。除了这部分外,中小学一般还存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校服费就属于“代收费”。为了规范这一类收费,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各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条文。由此,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于今年4月份出台了《通知》。
校服数量条款的制定:在制定相关规定之前,省教育厅与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学校、学生和家长展开了广泛调查,最终本着经济、适用原则,制定了“小学阶段最多不超过3套、初中阶段最多不超过2套”的规定。
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朱副处长特别强调,《通知》出台后,已发至全省各州市的中小学校,并明文规定“自发文之日(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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