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修改、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设置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通过一系列司法制度改革和创新,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引失足少年寻找失落的世界
日前,山西省太原市法庭对某未成年人采取不起诉宣判。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教育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法庭对危害较轻的多名未成年人采取了感化教育和附条件不起诉。CFP供图
7月10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某社区,仁助社会工作者事务所开设的暑期活动坊吸引了众多社区孩子的参与。在一群低年级孩子堆里,17岁的志愿者田峰正认真操作电脑,一边给孩子们播放幻灯片,一边细致地讲解。
如果不是一旁仁助社工事务所司法社工王龙提示,记者怎么也不会将眼前这个面带笑容、稍显腼腆的年轻人,与曾经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田峰的另一个身份,是西城区检察院第一个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目前正在仁助社工事务所接受帮教考察。考察期满并合格,西城区将对他免于起诉。
今年3月14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修改、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设置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提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设立包括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特别程序。目前,各地纷纷探索实施相应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记者就此在北京市展开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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