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每分钱都能“吃到农村孩子嘴里”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就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财政部和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答: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离不开资金支持。有了资金,必须管好、用好。要管好、用好资金,就离不开制度规范。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营养改善计划投入大、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情况复杂、安全风险高,不加强规范管理,很容易出问题。为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让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每一分钱都能“吃到孩子嘴里”,切实改善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营养,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精神,注重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保持衔接,重点对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范,分6章共28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界定了专项资金范围。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二是明确了专项资金用途。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三是规范了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中央财政每年分两次提前将资金拨付到各省。各省在收到中央提前通知额度和预算文件后25天内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县级财政部门。四是强调了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各级财政、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等相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级管理,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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