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将配督学
按1人负责5所学校配备,督学对招生收费、教师师德、课业负担等进行督导
年底前,我国30多万所中小学均将配置“挂牌”责任督学,他们将承担起监督、指导的责任,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我国正式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实际上,这项制度在一些地区已经实施。4个月前,湖南省醴陵市王坊中学就发生了这样一幕:醴陵市东片教育督导部门于5月13日派督学来学校进行随访督导,当即向校方指出了男生宿舍水管严重漏水等问题,要求学校召集相关人员(主要是后勤总务主任、宿管人员、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进行当面交流,并随即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
同湖南醴陵一样,目前我国已经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制度。这一举措,被比喻为“教育警察”来了。
谁来监督
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
“在中小学校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依照《教育督导条例》和《办法》对学校实施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介绍。
《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了督学应具备的6个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政策水平,道德品行,基本学历,业务能力,身体条件。《办法》也规定责任督学应符合这些基本条件,并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办法》还规定教育督导部门要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办法》,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教育督导部门管辖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很多社区里都会公示片区警察的照片、姓名,教育督导与之类似,有问题时,公众第一时间能够联络到该督导。”何秀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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