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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中小学生课外活动每周3次 费用政府买单
2014-01-21    新华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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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京市教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从下学期起,本市的小学和初中生每周至少有三天在下午3点半到5点期间,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所有活动支出均由政府买单。

  每周须至少活动三次

  市教委表示,计划旨在培养中小学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和素养,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该计划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提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各区县、学校可在周一至周五15:30至17:00的课外时间安排活动,每周不少于3天,每天不低于1小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区县与学校自行制定。

  活动不得与学科有关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课外活动不得安排与学科有关的内容。

  具体活动形式及内容包括:组织学校或学区范围的活动和比赛;组织班级、学校或学区范围的各类活动和比赛;开展“科学家进校园”、“体育明星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通过与科学家、运动员、艺术家的近距离接触,培养学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开设各类社团活动,创造条件让学生广泛参与各类体育比赛、艺术培训、艺术实践、观看演出,以及科技培训、体验等活动。

  不需学生再支付费用

  考虑到学校现有的校外教育老师数量有限,此次活动计划充分借助社会资源,并对参与课外活动的辅导老师做出了规定,具体包括:符合学校开展活动需求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具有专业特长的各类人才,例如运动员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等。

  据悉,课外活动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后,不需学生再支付相关费用。为此,市财政将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生人数,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将为该计划投入资金约5亿元,覆盖全市近百万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

  市教委要求,经费采取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教委将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区教委反应

  要培养学生审美

  石景山区教委主任郝显军表示,今年起将利用好划拨的专用资金,用于学生艺术、科技等方面培养,让学生对艺术有一定的鉴赏能力。

  他同时表示,石景山区的学生体质监测在全市排名居于中下水平,将要设立硬性指标,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组织各项赛事,促进中小学生预防近视、控制肥胖。(记者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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